“两新”工委 :“两新”工委

更新时间:2024-09-21 16:03

“两新”工委:2016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已经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可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将其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

正文

据此,地方各级党委普遍依托党委组织部门成立“中国共产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或“中国共产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一般简称“两新”工委。

参考资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国政府网.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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