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贤街道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辖街

更新时间:2024-09-21 13:45

七贤街道,隶属山东省市中区,地处市中区西南部,东与六里山街道相邻,南与党家街道、十六里河街道为邻,西接陡沟街道和白马山街道,北至青龙山与王官庄街道相接,行政区域总面积19.13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1983年6月,由历城区西郊公社管区建七贤镇

1985年9月,撤西郊办事处,红庙乡、八里洼组并入七贤镇

1987年4月,济南市撤销郊区,七贤镇归市中区领导。

1990年7月,七贤镇所辖的东八里洼、张安、西八里洼3自然村分别划归市中区舜玉路街道、玉函路、六里山3街道。

1994年12月,七贤镇所辖的王冠集团划为王官庄街道。

2011年,七贤镇所辖的朱庄、红庙、袁柳等16村(居)民委员会划为市中区白马山街道。

2011年11月15日,撤七贤镇,由所辖的七贤庄、双龙庄、后龙窝庄、九曲庄、井家沟、杨家庄、文庄、前龙窝8村(居)民委员会组建七贤街道。

行政区划

2011年末,七贤街道辖七贤庄社区、双龙庄社区、后龙窝社区、九曲庄社区、井家沟社区、杨家庄社区、文庄社区、前龙窝社区8个居民委员会。

截至2020年6月,七贤街道辖13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二环南路8356号。

人口

2011年末,七贤街道辖区总人口35013人。另有流动人口28228人。

经济

2011年,七贤街道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3.59%;招商引资完成948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492.05%。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2011年末,七贤街道有业余文艺团体7支,200余人。

教育事业

2011年末,七贤街道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26人,专任教师15人;小学6所,在校生1820人,专任教师11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中学1所,在校生650人,专任教师6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七贤街道有卫生院1所,病床4张,医生17人。

体育事业

2011年末,七贤街道有九曲村、井家沟村自主投资兴建健身广场,安装了健身路径、篮球架,设置中老年人健身场地,羽毛球、网球等多个场地。

社会保障

2011年,七贤街道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7户,人数173人,支出低保金及各类补贴85.88万元,比上年增长77%,大病救助2人,支出7904元,临时救济18人,支出29070元。为9名学生申报教育救助共计1300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人,发放抚恤金16.81万元。

交通运输

2011年,七贤街道辖区内处处通公路。

风景名胜

七贤村与马武寨

七贤村位于市中区七贤街道辖区中部。清乾隆《历城县志》载为“七仙庄”。传唐武德年间,7位农民从枣强县迁来定居,一天正在地里干活,突然飞升成仙,后称村为“七仙庄”。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据谐音改名“七贤庄”。

马武寨位于七贤庄东南两千米处,海拔248米,山头平整。传西汉末年(26年)王莽篡权时光刘彻刘秀、大将马武曾在此屯扎,占山为王。据崇祯《历乘》记载:马武寨,昔武未遇光武时,绿林聚寇流劫至此。现除断壁城垣外,遗迹全无。马武寨北峰平整开阔,可容万人,上有石房30余间,并有高大围墙和拱形大门,院墙高达丈余,易守难攻。据清同治六年(1867年)七月石碑记载:咸丰辛酉之岁,南匪入寇,附近乡民为避祸乱,在山顶建石房以居住和存粮,凿水坑以蓄水饮用,垒院墙以御贼。当今除少数塌外,大部分保留完好。石房峪位于七贤庄东南两千米奎山之下,占地4平方千米,峪内一古庙,内有十八罗汉塑像,正南石壁上有南海观音像和真武大帝像。1950年前后,石房峪庙会还一年一度在此举行。神像和庙宇在“文革”期间均遭不同程度破坏。

后魏华庄村与魏华墓

唐朝初年(618年),有位叫魏华正的官员(管辖72个半庄),死后埋在腊山脚下,墓称“魏华坟”。明朝初年(1368年)赵姓枣强县迁此落居,因庄在此坟后面,而取名“后魏华庄”,沿用到今。据明崇祯《历乘.人物名臣》载:“宋魏华,历城区人,短小精悍,轻捷如猫,善骑工射,间谍为狄武所知,随征西夏广南,多建奇功,官至都指挥”。卷五又载“魏华墓,城西魏华,宋指挥。”此坟位于原七贤镇镇政府西约2千米。为纪念魏华,以此坟为界,坟前取名为前魏华村,坟后取名后魏华村。

东红庙村与张翰林故宅

东红庙村位于二环西路东侧。清乾隆《历城县志.里社》载为“东红庙”。传明朝洪武年间有徐姓氏人从枣强县迁此定居。因此地有座红砖庙,取名红庙。此庙以东的聚落取名“东红庙”。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东红庙村出了一位举人张英麟,曾任翰林院学士,俗称为“张翰林”。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张翰林目睹时局不稳,离开京城迁归故土。在济南按察司街 购买宅院一处;在原籍东红庙村修建翰林院一处,占地面积4亩左右,房屋数百间(今济南十中校址),在东红庙村及周围村庄购买土地260余亩,租赁给农户耕种,收取地租。张翰林院中藏书数万册。1951年土地改革时,张翰林庄院收归济南市教育局所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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