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青海省政府派出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23:59

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试点期间委托青海省政府代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为青海省政府派出机构,承担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区以及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责。

机构简介

三江源国家公园由长江源园区、黄河源园区、澜沧江源园区组成,总面积为12.31万平方公里,占三江源地区面积的31.16%。据悉,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旨在解决“九龙治水”,执法监管“碎片化”问题,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弊端,探索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两个统一行使”。三江源国家公园属中央事权,青海省将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立,经营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有序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国家公园社会化管理水平。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规划》中明确了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统一行使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遵循事务全覆盖的原则,内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执法监督、规划建设、宣教培训、综合管理等职能处室,履行管理职能。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直属机构,创新直属机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省内外科研和智库资源,为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及其职能设置,可根据中央层面机构改革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试点期间委托青海省政府代行,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为青海省政府派出机构,承担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区以及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责。在统一的管理体制下,强化专业合作和分工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46护、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对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利用进行监督和指导,协同维护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管理体制

三江源国家公园实行集中统一垂直管理。建立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为主体、管理委员会为支撑、保护管理站为基点、辐射到村的管理体系。下设长江源(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源、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保护管理站。

从省内现有编制中调整划转354个,组建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和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三个园区管委会;将原来分散在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的生态保护管理职责划归到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和三个园区管委会,实现集中统一高效的保护管理和综合执法,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分割的管理体制弊端,为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两个统一行使”和三江源国家公园重要资源资产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奠定了体制基础。

——整合县政府所属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既是管委会(管理处)内设机构,也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整合县级政府所属的森林公安、国土执法、环境执法、草原监理、渔政执法等执法机构,组建园区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开展综合执法,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严格执法、监管有效的生态保护管理新体制。

——整合林业站、草原工作站、水土保持站、湿地保护站等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单位,设立县级生态保护站。同时国家公园范围内的12个乡镇政府挂保护管理站牌子,增加国家公园相关管理职责。

同时,对3个园区所涉4县同步进行大部门制改革,目前县政府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0个左右统一精简为15个,园区管委会集中进行生态保护管理,县政府负责生态保护之外的区域发展社会管理各项职责,两者既合理分工、明确权责,又各司其职、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服从服务于生态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目标。同时,设立了玉树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为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内设部门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国家管理局内设五个部门:

(一)党政办公室

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三江源国家公园和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普法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联系工、青、妇女工作。

(二)生态保护处

挂生态环境评价处牌子

主要职责:提出三江源国家公园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政策建议,拟订生态保护标准,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各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处)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生态状况评价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指导生态保护站、保护管理站生态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管护员巡护、监测工作;负责社区共管工作。

(三)规划与财务监审处

挂特许经营管理处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各类自然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管护)制度;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三江源国家公园资金,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承担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务信息统计工作。

(四)执法监督处

挂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执法管理、投诉处理、咨询服务、风险分析等工作;组织协调打击生态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查处破坏生态的重特大案件和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协调和督促查处一般违法案件;负责直属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园区森林公安工作;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业务上接受省森林公安局指导。

(五)人力资源管理与宣传教育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管护员的聘用、考核工作;拟订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宣传、科普教育、学术交流、推介服务、期刊编辑和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培训;负责指导园区开展生态管护员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拟订三江源国家公园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生态保护标准化和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国外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要国际活动及履约工作;执行有关国际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工作;审核和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工作成果

2018年8月12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在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道梁保护站,为一支由40位牧民生态管护员组成的藏羚迁徙护航队授旗。该护航队将在每年迁徙季远距离护送产羔藏羚羊,确保羊群安全往返于附近栖息地及“大产房”卓乃湖之间。

参考资料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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