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成立于上海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1 05:59

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黄家骝,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

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宁区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黄家、韦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东虹桥担保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亿元人民币。

企业信息

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家骝

相关事件

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宁区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被告人黄家骝、韦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二亿元、二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黄家骝、韦炎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间,涉案人施建祥(另案处理)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组建了个人实际控制的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并统一管理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金鹿系、当天系、中海地产投系等融资平台的快鹿系集团。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施建祥指使东虹桥小贷公司提供虚假债权材料、东虹桥担保公司匹配虚假担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中海投系融资平台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从而非法集资共计434亿余元。上述非法集资所得钱款均被转入涉案人施建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

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认为,3家被告单位及黄家骝等15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徐琪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又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近4万名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