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01:38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主要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4.按照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监察工作;管理本院经费和物资装备。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6.承办应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司法行政装备科(信息管理科)、司法法警大队、淞南人民法庭、月浦人民法庭、大场人民法庭。

参考资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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