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经民政部批准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更新时间:2024-09-20 17:58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是由从事农村能源建设领域的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等企、事业单位、社团机构自愿组成,并经民政部批准的跨部门全国性行业社团法人组织,该协会在北京。

协会信息

机构名称:中国农村能源行业

协会城市:北京市

大分类:环境保护

公益分类:环保

注册性质:民政登记

机构地址/邮编:

朝阳区麦子店街道街41号208室 邮编:100125

协会简介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是由从事农村能源建设领域的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等企、事业单位、社团机构自愿组成,并经民政部批准的跨部门全国性行业社团法人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维护全行业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在政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协会通过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合作活动,全面提高行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实现服务于节能、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事业,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主管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为农业部,挂靠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并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协会目前下设有太阳能热利用、节能炉具、沼气、生物质能、小型电源、新型液体燃料等六个专业委员会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及生态环境动态》编委会。现有团体会员838个,个人会员203名,凝聚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骨干企业和专家。《动态》主要反映部委及各省相关工作动态、技术发展、企业介绍、热点问题研讨等,每月一期,免费分发各会员单位。

会长:朱明         秘书长:王正元

协会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崇尚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本行业发展方针、技术经济政策;维护全行业与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传达政府的意图,发挥会员企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本会的工作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合作、促进联合、全面提高行业素质和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服务于节能、可再生能源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事业,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业务范围

开展对农村能源行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交流工作,对政府提出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和标准、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中的问题,促进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开展农村能源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农村能源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有计划地采取各种形式为本行业企业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企业素质。

组织开展国际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执行。

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

承办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委托的事项。

组织推动沼气、太阳能热利用、节能炉具、新型液体燃料、小型电源、生物质能转换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组织机构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团体会员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本行业企业及有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团体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该单位在协会的当然代表;

个人会员应是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团体会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Ø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Ø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Ø  新会员申请入会需填写“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团体会员申请表”,然后在填好的表上加盖公章。个人会员只需填写“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有新型液体燃料及燃具、小型电源(小风电、小光电、小水电)、生物质能转换技术、节能炉具、沼气、太阳能热利用6个专业委员会。申请单位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归属哪个专业委员会,请在申请表的右上角注明。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交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协会秘书处批准备案;

三、由协会秘书处发出批准通知书,待申请单位缴纳会费后,由秘书处发给证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协会章程及行规行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2年缴纳,1000元/年);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又一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并追回会员证。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团体会员申请表”、“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www.carei.org.cn,点“入会指南”,里面有下载文件就是本表格)或者发E-mail给您(请告诉我们您的E-mail地址)。谢谢!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联系方法:

地址:朝阳区麦子店街道街41号  邮编:10012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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