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22:54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简称沐浴委,英文译名是China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China National Spa Committee,缩写CNSC)是2005年1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社登2005第66号)批准成立的唯一全国性沐浴行业社团机构。

委员会简介

沐浴委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分支机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沐浴行业(以下简称“本行业”)企业以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盈利性机构。其宗旨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发挥行业组织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事行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研究行业的发展动态,反映和研究行业经营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推动全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一、沐浴委主要职能

(一)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参与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自律性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身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

(三)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的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行检、行评工作;

(四)积极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进行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六)开展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水平;

(七)组织本行业的展销会、展览会、研讨会等相关活动;

(八)开展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全行业人员综合素质;

(九)组织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营销理念和管理经验,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

(十)积极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及职责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沐浴委”)工作规则规定,沐浴委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沐浴委秘书处内设综合信息处、行业发展处、会员处、培训处、会展处、国际合作处和SPA(水疗)发展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一)综合信息处职责

负责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及规章制度的起草及汇编;负责公文处理及文件的起草、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会刊的编辑、发行及网站建设;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置和保管;负责行业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反馈及采编;负责行业内部及会员单位的法律维权工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行业发展处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自律性行业规范公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身行为;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的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定工作。

(三)会员处职责

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条规,协调本会会员间关系;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关心会员工作的热点、难点,推广会员中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评选优秀会员活动。

(四)培训处职责

负责草拟有关培训工作的管理制度;负责参与行业认证的培训、考试机构的资格审查与考试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专家编写出版教材和师资的培训工作;负责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五)会展处职责

制定会展管理办法及工作规划;组织本行业的展销会、展览会、研讨会等相关活动;审核合作单位的会展计划,协调会展项目;组织开展国内、国际间行业经济技术协作和经济技术交流。

(六)国际合作处职责

负责日常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络和接待工作;承担本会出国考察、参加国际会议和展览会、国外培训等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组织等工作;帮助会员单位引进智力和培训人才;负责本会出国人员办理护照、签证及行前外事教育等工作;负责办理外国人来华的邀请手续。

(七)SPA(水疗)发展处职责

负责组织研究国外SPA发展趋势,提出中国SPA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负责组织专家编译出版国外SPA行业的著作;组织国内外行业专家研究制定SPA行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国内SPA业的推动与组织发展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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