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12:2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简称:中国贸促会)成立于1952年5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总部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的重要纽带,是境内外工商界开展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和服务对外工作大局的重要力量,在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贸促会将与各有关国际组织、各国各地区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组织和工商企业界建立广泛联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加大对企业服务的力度,为推动多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世界经济繁荣、造福各国人民做出积极贡献。中国贸促会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于1957年4月25日在广州拉开帷幕,成为新中国冲破西方经济封锁与政治孤立、打开通向世界大门的重要窗口。

截至2023年11月,中国贸促会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设有50个地方分会、22个行业分会。

历史沿革

1952年5月4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正式成立。从1956年开始,贸促会担起了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职能,为中国与西方国家开展经贸往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57年4月25日,由中国贸促会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在广州拉开帷幕,成为新中国冲破西方经济封锁与政治孤立、打开通向世界大门的重要窗口。在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以前,中国贸促会是两国间贸易的中方窗口。198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中国贸促会代表中国政府组织中国国家馆首次参加世界博览会——美国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世界博览会。

1985年11月15日至30日,由中国贸促会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国际博览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这是中国首次举办大型国际博览会,也是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自1985年建成后首次举办展览会。1986年5月,中国贸促会在经过长期的筹备和吸收一大批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选举了新的委员会;同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国家委员会名义申请加入国际商会。

1988年6月,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贸促会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各地方分会、支会也相继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面向会员,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及各有关方面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同年,中国贸促会开始建立行业分会,以促进有关行业进出口贸易,增进中国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次年年底,中国贸促会为加强与台经贸商界交流成立了“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并于12月与台湾成立的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在香港首次举行联席会议,该协调会秘书处设在中国贸促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1993年,中国贸促会组建中国国际展览公司。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4年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和《仲裁法》,并在《对外贸易法》中,明确了中国贸促会作为贸易促进组织所应具备的职能和承担的任务;在《仲裁法》中,明确了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由中国国际商会设立,从而确立了中国国际商会涉外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同年11月,国际商会第168次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同意中国加入国际商会并组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会。1995年1月1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国国际商会作为主席单位。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中国成功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研究中心于2018年5月21日在广西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将以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为方向,打造中国一流、国际知名的东盟研究平台,更好地服务中国对外开放合作。

2021年1月14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调解中心潍坊分中心设立。该中心旨在调解中心潍坊分中心业务上直接接受中国贸促会山东调解中心的管理和指导,日常事务由潍坊市贸促会管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贸促会组织中国国家馆参加以“沟通思想,创造未来”为主题的阿联酋2020年迪拜世界博览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2年5月18日举办的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

2023年8月30日,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专家智库成立暨全国RCEP服务中心交流研讨大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10月31日,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3中国(浙江)中非经贸论坛暨中非文化合作交流月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

2024年5月27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韩国大韩商工会议所以及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日韩工商峰会在韩国首尔举行。

主要职责

中国贸促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推进与境外对口机构机制化合作;接待境外高层次经贸代表团来访,组织中国经贸代表团出访;管理全国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负责中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事务;举办和组织企业参加经贸展览会、论坛、洽谈会及有关国际会议;在外经贸领域代言工商,参与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对外经贸谈判和国际商事规则制定;开展法律顾问、商事调解、经贸和海事仲裁等工作,签发和出具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对外贸易有关文件和单证,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诉讼维权等知识产权服务;组织产业和企业应对经贸摩擦;提供经贸信息、经贸培训等服务。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

(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

(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

(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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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发展

截至2023年11月,中国贸促会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

贸促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研究部、人事部、联络部(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部、产业促进部、展览管理部(国展局和世博会事务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局、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中国贸易报社、信息中心(中贸促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贸促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贸兴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团体:中国国际商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驻外代表处:驻哈萨克斯坦代表处、驻海湾地区代表处、驻韩国代表处、驻日本代表处、驻泰国代表处、驻新加坡代表处、驻印度代表处、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驻埃及代表处、驻南非代表处、驻奥地利代表处、驻欧盟(比利时)代表处、驻波兰代表处、驻德国代表处、驻俄罗斯代表处、驻法国代表处、驻瑞士代表处、驻西班牙代表处、驻意大利代表处、驻英国代表处、驻哥斯达黎加代表处、驻加拿大代表处、驻美国代表处、驻墨西哥代表处、驻巴西代表处、驻智利代表处、驻澳大利亚代表处、驻香港代表处、驻澳门代表处。

仲裁和调解机构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文简称“贸仲委”,英文简称“CIETAC”)于 1956年4月由中国贸促会组织设立,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国际国内的经济贸易争议及国际投资争端。

贸仲委设在北京,并在深圳、上海、天津、重庆、杭州、武汉、福州、西安、南京、成都、济南、海口分别设有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天津分会)、西南分会、浙江分会、湖北分会、福建分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江苏仲裁中心、四川分会、山东分会和海南仲裁中心。贸仲委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香港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北美仲裁中心,在奥地利维也纳设立欧洲仲裁中心。

贸仲委先后设立了29个地方和行业办事处。为满足行业仲裁需要,贸仲委在国内首家推出独具特色的行业争议解决服务,为不同行业提供适合的仲裁法律服务,如粮食行业争议、商业行业争议、工程建设争议、金融争议以及羊毛争议解决服务等。此外,贸仲委还提供多元争议解决服务,包括域名争议解决、网上仲裁、调解、投资争端解决、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等。

(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文简称“中国海仲”,英文简称“CMAC”)于1959年1月22日在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是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

中国海仲位于北京,设有上海总部,在天津、重庆、深圳、福州、舟山、海口、大连、青岛设有分会/仲裁中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香港仲裁中心,在宁波、广州、南宁等国内主要港口城市设有办事处。中国海仲下设航空争议仲裁中心、计量争议仲裁中心、建设工程争议仲裁中心、海事调解中心、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救助打捞争议调解中心、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渔业争议解决中心等业务中心。

上海总部和分会/仲裁中心可以就近管理仲裁案件,与中国海仲适用统一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提供统一的仲裁服务。香港仲裁中心依据香港特区法律成立,其所管理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程序法为香港法,所作裁决为香港裁决。

(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成立于1987年,是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的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海事等争议的常设调解机构。经过长期努力,调解中心每年受理案件两千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截至2021年7月,调解中心共设立分会调解中心57家,形成了庞大的调解网络。各调解中心使用统一的调解规则,在业务上受总会调解中心的指导。同时,调解中心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调解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截至2021年,已与意大利、美国、英国、加拿大、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韩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个相关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

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受理案件,如没有调解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在征得他方当事人同意后也可受理。调解中心备有调解员名单,供当事人在个案中指定。调解员由中国贸促会总会或其分会聘请经济、贸易、金融、证券、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房地产、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商事、海事领域里及/或法律领域里具有专门知识及/或实际经验的、公道正派的人士担任,中心并制定了《调解员守则》进一步明确调解员的责任、义务,保证调解的公正、有效进行。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设立地方委员会,其委员由该地方或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机构和团体组成。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系独立的法人,可依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订有关促进经济贸易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有自己的财务计划,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获得财产,承担有关义务。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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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简称CCPIT。

第二条 中国贸促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的重要纽带,是境内外工商界开展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和服务对外工作大局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中国贸促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加强贸易投资促进、商事法律服务、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等工作,推进贸促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奋斗。

第四条 中国贸促会的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维护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根据中国政府的授权,中国贸促会承办相关工作,并接受政府的指导。

第六条 中国贸促会系法人。可以同各国、各地区有关组织和机构、国际组织签订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第七条 中国贸促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域内可以设立地方贸促机构,在国内有关行业可设立行业贸促机构。中国贸促会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九条 中国贸促会的职责是:

(一)承办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工商界活动;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中国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联络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商会等机构;参与推动国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建设和发展;

(二)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为内地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三)根据国务院授权,管理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负责我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国内外主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在境内主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博览会;

(四)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搭建投资促进平台,组织开展项目对接,参与境内外有关经贸园区建设;帮助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加强自贸协定推广与实施工作;

(五)开展经贸研究,发布国际经贸信息,组织有关经贸政策宣传推介;进行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培训、经贸信息、咨询、资信调查和标准体系建设等各类服务;编辑、出版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和其他出版物;

(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跟踪研究国际经贸动态和我国外经贸运行态势,了解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经贸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参与国家外经贸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对外经贸谈判;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以及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与国际商会交往有关事宜;

(七)向国家立法部门提供立法建议;参与制订、修改、翻译国际经贸规则与惯例;为国内外企业开展商事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商务投诉,用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商事、海事、域名、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与各国商会、律所及其他法律服务组织合作,搭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和商事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办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开展涉外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组织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对企业进行法律培训,组织编撰国际商事惯例;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代理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国内外或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提供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开展技术贸易等工作;

(九)组织、帮助或代理中国行业、企业和个人在海外维权,处理法律事务,办理反垄断、贸易救济等经贸摩擦案件;

(十)组织企业依托有关多边机制下的工商界活动和有关国际组织等平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十一)作为中国国际商会及其他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部门,主管其业务工作;

(十二)办理国务院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 全国委员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委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第十一条 全国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

(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

(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

第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全国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召开临时全国委员会代表大会。每次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中国贸促会设会长、副会长。会长主持中国贸促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全国委员会会议,对内领导贸促会日常事务,对外代表中国贸促会签署协议和有关文件。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空缺或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一名副会长代行会长的职权。

第四章 财务

第十四条 中国贸促会财务独立,依法拥有自己的财产。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第十五条 中国贸促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政府资助;

(二)服务收入;

(三)捐赠;

(四)其他。

第十六条 中国贸促会的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章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

第十七条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设立地方委员会、行业委员会,其委员由地方或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机构和团体组成。

第十八条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宗旨是,开展促进该地区、该行业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第十九条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系独立的法人,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订有关促进经济贸易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有自己的财务计划,可以自己的名义获得财产,承担有关义务。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发起设立有关社会团体。

第二十一条 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可以发展会员。

第二十二条 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会员分个人会员、企业会员、团体会员:

(一)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经申请、批准可以成为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的个人会员;

(二)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企业,经申请、批准可以成为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的企业会员;

(三)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团体,经申请、批准可以成为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三条 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 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对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三) 参加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的有关活动;

(四) 优先得到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提供的服务。

第二十四条 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国贸促会章程;

(二)支持和承担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委托的工作;

(三)交纳会费(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第六章 仲裁和调解机构

第二十五条 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经济贸易仲裁案件。

第二十六条 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中国海事海商、交通物流等仲裁委员会,受理海事仲裁案件。

第二十七条 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调解中心,受理民商事、海事调解案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需要,可在中国贸促会内附设其他机构,在境外设立代表处和派遣驻外代表。

第二十九条 中国贸促会可向长期热心从事促进同中国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外国经贸界知名人士授予“中国贸促会荣誉顾问”称号,并由会长签发证书。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于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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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就

商事法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商法中心”)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国内最早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机构之一,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一)商事调解。

作为国内开展涉外商事调解业务的先行者、实践者和探索者,2020年受理调解案件3700多件,已建立54个地方和行业调解中心,与境外21个对口机构建立了多双边联合调解机制,选聘有900多位中外调解员,是首批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调解机构,也是商务部指定的解决香港、澳门投资人与内地一方投资争端的调解机构。

(二)法律顾问。

担任诸多涉外企业的法律顾问;成功代理多起涉外仲裁/诉讼案件;担任世博会等国际项目的法律顾问;研究编写外国法律指南;联合100多个国家相关机构建立国际法律服务平台。目前,法律顾问业务涵盖国际贸易、境外投资、外商投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等领域,可受理中外企业法律咨询与投诉,为企业开展国际经营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三)海损理算。

中国大陆唯一有专业资质的海损理算机构,设有上海、天津海损理算中心,在沿海沿江拥有14家办事处。除秉承海损理算的传统优势业务外,同时对外开展海损检验、海上事故处理咨询,财产损失理算、财产损失评估与定损,海上运输方案及预警方案设计,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科技领域相关咨询,船舶信息咨询(除经纪),会展(会议)服务等。

(四)企业合规。

为落实中央加强企业合规建设的要求,加快提升我国企业合规水平和能力,商法中心于2018年发起成立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秉承“合规自律、协同服务、交流互鉴、创新发展”的宗旨,通过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和企业服务平台,助力中国企业合规发展,实现治理现代化。拥有专业化、宽领域的专业合规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合规服务,主要包括:设计制定合规管理体系方案,起草完善合规制度文件,评估企业合规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测评合规体系有效性,开展企业合规培训等。

(五)贸易摩擦应对。

提供预警信息、摩擦应对、游说抗辩、咨询培训等服务,主要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两反一保)应对;贸易壁垒应对与调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咨询及代理;美国301、特别301、232条款、投资安全审查等单边措施应对;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综合法律服务等。

(六)知识产权

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资讯和咨询、培训及能力提升,对接境外服务资源。协助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应对及处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此外,商法中心还是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副理事长单位。

商事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中文简称“贸仲委”)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

根据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贸仲委于 1956年4月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组织设立,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称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修订仲裁规则的批复》,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名称。

贸仲委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国际国内的经济贸易争议及国际投资争端。

从《仲裁规则》和仲裁员的角度而言,贸仲委也实现了国际化。贸仲委第一套《仲裁规则》制定于1956年,之后七次进行了修改,其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海事仲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中国海仲”,英文简称CMAC)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

知识产权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知识产权事务所,也是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事务所之一。

专商所现有专利代理师及商标代理人320多名,100多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可以为国内外客户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提供咨询、申请、调解、行政保护和诉讼等专业化、一站式服务。

专商所总部设在北京,在纽约、东京、马德里、香港、广州、上海、深圳和武汉设有分支机构/代表处。

民间交往

20世纪五十年代,正值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禁运,中国贸促会同世界各国的民间贸易团体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交往,为发展国际间的正常经济贸易关系而努力。

截至20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中国贸促会已同日本、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玻利维亚、圭亚那、委内瑞拉、墨西哥以及亚洲、非洲许多当时尚未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建立和发展了民间贸易联系,并先后同日本、联邦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国的有关团体签订了民间贸易 或经济关系的协定,同意大利、智利、奥地利的有关组织相互在对方首都设立商务代表处。与此同时,中国贸促会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商会或工商会,同已与中国建交各国的贸易团体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后,许多国家相继同中国建交。中国对外经贸事业仍然保持着“官民并举”的格局。中国贸促会本着“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的精神,继续拓宽原有的对外联系渠道,促进中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在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以前,中国贸促会是两国间贸易的中方窗口。

1979年以后,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国贸促会承担的工作范围继续扩展,转移到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轨道上来。

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根据新的形势,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紧紧围绕其宗旨,抓住机遇,强化职能,调整战略,开拓领域,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努力为企业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外交、外贸事业服务。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的各项工作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中国贸促会同台湾方面的许多经贸团体、工商组织、企业界等建立了往来与合作关系。

国际合作

截至2023年11月,中国贸促会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已经加入了许多国际组织,其中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国际海事委员会、国际博览会联盟、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国际商会等。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标识的底色为白色,正中的图案是一个以英文缩写为中心的世界地图等距离方位投影。

精神宗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开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维护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

贸促精神

胸怀祖国、奉献贸促、笃行担当、追求卓越

社团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相关事件

2023年10月31日,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张鑫在中国贸促会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表示美方新发布的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规则,进一步加严了人工智能相关芯片、半导体制造设备对华出口的限制,并将多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美国这些措施严重违反了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加剧了全球半导体供应链撕裂与碎片化风险。影响了世界芯片产业格局,损害了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的利益。

参考资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2-07-2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2-07-28

70年前,中国贸促会成立了.中国对外贸易杂志.2023-11-01

关于我们.中贸促FTA服务网.2023-11-01

会领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11-01

贸促会简介及章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11-01

贸促会简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舟山市委员会.2023-11-01

衢州市贸促会线上宣讲第九期《贸促会的功能定位与职能作用》.中国网-最美衢州.2023-11-01

中国国际商会简介.中国国际商会.2023-11-0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佛山市委员会历史沿革.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佛山市委员会.2023-11-0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简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2023-11-01

改革开放推动贸促事业新发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烟台市委员会.2023-11-01

贸促会历史沿革.威海市贸促会.2023-11-01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研究中心揭牌成立.中国新闻网.2023-11-01

潍坊市贸促会调解中心获批成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2023-11-01

更多资讯请下载央视新闻客户端.央视新闻.2023-11-01

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专家智库成立暨全国RCEP服务中心交流研讨大会在陕成功举办.人民政协网.2023-11-01

2023中国(浙江)中非经贸论坛即将在浙江开幕.今日中国.2023-11-02

第八届中日韩工商峰会举行.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4-05-27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11-01

中国贸促会自贸试验区 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系统.中国贸促会自贸试验区.2023-11-01

..2023-11-0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中心.2023-11-01

行业新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3-11-01

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中文 English.海事仲裁委员会.2023-11-01

关于我所-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2023-11-01

贸促日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11-01

市贸促会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钦州市支会.2023-11-01

纪念改革开放40年专题丨中国贸促会历史沿革.搜狐网.2023-11-01

美方进一步加严对华出口限制,中国贸促会回应.正观新闻.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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