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法官协会 :1994年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

更新时间:2024-09-21 03:03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红为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为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齐淑奎为秘书长。

简介

按照中国女法官协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女法官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2008年底,中国女法官协会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85人,其中常务理事29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原主席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原为名誉会长。

中国女法官协会共有团体会员34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成立女法官协会;大部分地区中院有分会,基层法院有联络站;1995年,2007年指导成立全国中级人民法院女院长、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联谊会。目前已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健全、运转有效的会员网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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