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1999在北京成立的股份制企业

更新时间:2023-11-11 15:5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21 号批复批准,本公司于1999 年3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 万股。 2004 年12 月6 日,根据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更名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

公司简介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商,公司玻纤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浙江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作。07年8月公司欲定向增发募资35亿全资控股巨石集团。巨石集团为国家大型一档企业和国家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最大的玻纤生产企业,产能居亚洲第一。公司主要客户分布在能源、交通、石油和电子电力等产业,50%以上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出口美国日本等地。公司还参与商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住宅产品连锁经营与物流配送业务。公司在浙江桐乡开工建设的年产12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已于07年6月8日顺利投产,是当前世界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玻纤池窑生产线。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系1998 年8 月31 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8)544 号批复批准,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浙江桐乡振石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联集团公司和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本为14,000 万元。

公司领导

董事长:曹江林

曹江林:男,1966年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北新建材监事会主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召集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

监事会主席:李谊民

李谊民先生:1954年1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绝热隔音协会会长;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及总裁。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毓强

张强先生:1955年9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玻纤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事长:蔡国斌

蔡国斌先生: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学士。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玻纤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北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概念内容

(1)并购重组:2010年4月8日,公司拟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珍成国际有限公司、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6208105美元,公司目前持股51%)11.50%、11%、18.50%、8%,合计49%的股权(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标的资产的作价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29.35亿元和发行价格19.03元/股计算,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约为15425万股,即向上述四名特定对象分别发行约3620万股、3463万股、5824万股、2518万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2) 股权收购:2009年12月31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公司股东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成都振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43%股权,收购价格为5.03亿元。收购完成后,巨石成都将成为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公司注册资本6.1亿元,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巨石集团持有其57%股权,成都振石持有43%股权。截至2009年10月31日,巨石成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76亿元,负债总额16.44亿元,净资产6.32亿元,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69亿元。2009年1-10月实现净利润1079.45万元。公司表示,收购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产品倾销: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获悉,印度两家主要玻璃纤维生产企业于今年1月向印度商务部提起申诉,对来自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该申诉涉及的企业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启动反倾销应对工作,成立了应对反倾销小组并聘请专业律师机构应对此次反倾销法律事务

2009年12月17日获悉:欧洲玻璃纤维生产商协会于今年11月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对来自中国的有关玻璃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诉书,涉及的企业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向欧盟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金额约为5480万美元)。2009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一旦欧盟最终认定中国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境内同行业造成损害,将对中国反倾销调查项下输入欧盟的玻璃纤维产品征收一定幅度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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