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 :综合艺术各门类的书法组织

更新时间:2024-09-21 14:18

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简称中国青年美协),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领导的,由中国各民族及海外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

协会职责

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指导全国及海外青年美术家进行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负责重大青年美术展览的组织、实施、评选和评奖工作。此外,协会还举办大型的全国及海外性青年美术展览和各种学术展览,出版学术刊物,开展学术研讨等活动。为了促进国际艺术交流,协会积极参与并举办各类国际美术展览,接待外国艺术家访华,并组织中国青年艺术家出国访问,与全球艺术界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旨在增进与世界各地艺术家的友谊与合作。

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简称中国青年美协)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领导下,由各民族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中国青年美协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组织全国及海外各民族美术家、美术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艺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中国青年美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任务

第四条 中国青年美协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书法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

第七条 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绘画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画展览和评奖活动。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对优秀的创作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在组织、教育、编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 努力加强美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艺术评论,为中国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第九条 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和培养艺术创作、理论、编辑、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十条 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提高学术水平,成立中国青年美协艺术委员会,下设书法各门类艺术委员会。

第十一条 尊重各民族传统艺术和特色,大力培养民族画家,促进各民族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艺术交流,巩固和扩大全国及海外各民族艺术家的大团结。

第十二条 增进同中国大陆、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画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 推进中外艺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艺术绘画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画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为世界美术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美术事业;根据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策,发展艺术文化产业。

第十五条 依法维护会员的权益。

会员

第十六条 中国青年美协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各全国及海外性产业文联所属书协,凡赞成中国青年美协章程,提出申请并经中国青年美协主席团审议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七条 有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侨身份,赞成中国青年美协章程,经本人申请并由各团体会员推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的申请人经部队专门机构推荐,报中国青年美协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 从事绘画创作,作品入选中国青年美协主办——事先已确认为入会条件之一的全国及海外绘画展览,累计满两次者;

- 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著作出版者;

- 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美术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成绩卓著者。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批评各监督的权利,有退出会的自由。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按时交纳会费,完成本会交付工作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做出奉献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本会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本会有权给予批评直至取消会籍的处理。但在作出处理决定前,会员有权提出申诉,本会应听取会员的申诉。

组织

第二十条 中国青年美协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中国青年美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 决定中国青年美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 审议工作报告;

- 制定和修改《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

- 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 决定其他生大事项。

在全国及海外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其权力。

第二十一条 全国及海外代表大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行和中国青年美协特邀产生;各团体会员一名主持日常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全国及海外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

第二十二条 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名额推行后提名,由全国及海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各团体会员一名主持有日常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工作变动后同原团体会员另行推举更替人选,报主席团确认。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由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中国青年美协设顾问及名誉主席若干名,由主席团聘请。顾问不担任中国青年美协理事。

第二十五条 全国及海外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青年美协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中国青年美协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中国青年美协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准确、真实、完整。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国青年书协的英文名称是“ASSOCIATION OF CHINESE YOUNG ARTISTS”,(简写为ACYA)。

第三十二条 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其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中国青年美协。

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全国及海外各团体会员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协会重大活动、会议的安排和组织;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行政管理、财务、机关人事、党务、纪检监察管理等工作。

会员工作部

负责会员的联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建立会员艺术档案;维护会员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组织美术家采风、深入生活,对各创作中心进行联络与管理。

展览部

承办协会主办的国内展览,负责展览的策划、组织、发动、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主办会员作品展览及其他展览。

对外联络部

综合协调好和组织协会对外书法交流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艺术交流;负责组织画家出访,负责邀请和接待国外(境外)画家的来访,承办协会的外事工作。

艺术委员会

为繁荣艺术创作,开展学术研究,中国青年美术家协会成立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为学术性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当前创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协调、审批各专业艺术委员会的活动安排以及审定活动经费等重大事项。

各专业艺术委员会

艺术委员会下设各专业艺术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本专业的全国及海外会员,进行艺术创作,开展学术研究,举办作品观摩展览,制定本专业艺术委员会的活动计划。现已成立的专业艺术委员会包括:

- 中国青年美协中国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油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版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雕塑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水彩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漆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壁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书协陶瓷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插画装帧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连环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漫画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理论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工业设计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艺术委员会

- 中国青年美协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研究部

负责研究艺术创作动向;组织美术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负责协会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重大展事的组织和评选活动;对各培训中心进行联络和管理。

培训中心

为开展高级绘画艺术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强会员的艺术修养、提高会员的创作水平。

参考资料

协会简介.协会简介.2024-09-15

WAF 安全防护系统.WAF 安全防护系统.2024-09-15

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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