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 :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4-09-21 10:31

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理事会由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成立,《香港美术报》报社、香港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网、全球华人文化艺术联盟等机构、媒体全面支持。

协会宗旨

致力於将中国文化艺术资源整合,加强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与全球文化艺术的联系,为文化产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媒体和网路传播优势,高起点的宣传推广艺术机构/艺术家等方面的文化资源、展示文化艺术发展状况和成果、推动文化艺术产业向国际化发展;为理事会会员单位提供整体宣传和推广、进行艺术文化交流和展览、各种活动的询服务、文化产业专案策划、规划、单位形象塑造、品牌建立等系列增值服务;为跨国际之间的合作搭建展示、展览、学术交流的平台。

管理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

执行单位: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理事会

协会主席

勤瀚

协会副主席

陈健

樊鸿宾

秘书长

李启佑

副秘书长

陈彦熹

第一条

协会中文名称: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英文名称:China HK Artists Association;

第二条

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成立,系香港艺术发展局联盟成员。协会致力为港澳台地区、中国大陆和全球华人艺术家服务,系以宣传弘扬中国书画艺术为核心的正规美术机构。

第三条

协会的口号是:弘扬中华千年文化,推动世界文明和谐。

第四条

协会坚持艺术为本、提倡艺术多元、发扬艺术民主,尊重和维护美术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於创新。

第五条

协会的主要职能是“联络、宣传、服务、经营”,促进美术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协助美术家服务社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

第六条

协会的工作范围:(一)协会按照自身特点和所处经济区域环境优势,努力开拓美术创作、美术展览、美术交流、学术研讨、美术市场等方面的工作,发挥广大美术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繁荣美术创作,鼓励出作品、出人才,扶持精品力作的产生,是本协会工作的重点。积极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生活、走向社会、走向大自然,努力创作具有特色的艺术精品;

(三)协会举办各种形式的美术展览,做好创作发动、徵集作品、评选评奖、画集编印等工作;积极为全国展览推荐作品;支援鼓励会员举办作品展;

(四)协会特别重视对确实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书画家的发现、推荐、宣传、包装,致力於艺术与市场相结合,向海内外艺术市场推出优秀书画家和优秀作品;

(五)努力办好本协会所属媒体,及时反映各国/各地区美术创作、学术研究及有关活动等方面的资讯,使之成为协会与会员之间沟通的重要管道;

(六)协会一向积极参与各种慈善活动,定期举办如慈善书画现场拍卖,慈善书画家笔会等,协会并且成立慈善基金会,将部分协会所收藏的会员书画拍卖,所得款项协会除支付活动经费外,其余悉数捐赠给国家公认的慈善机构或亲自送至受捐人手上,并邀请国家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对拍卖过程全程跟踪,使拍卖更加透明化,公正化。

(七)开展与中国大陆的美术交流;促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美术家的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美术交流活动;

(八)依法维护美术家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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