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鸿君 :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1 01:38

于鸿君,男,汉族,1963年10月生于杭锦后旗,祖籍甘肃民勤,中国共产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级精品课程《微观经济学》主持人。现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个人简介

于鸿君,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级精品课程《微观经济学》主持人。担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理事长,中国系统科学学会副理事长。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后考入北京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后攻读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于鸿君教授近年来主要从事新制度经济学、国际金融与管理、区域经济学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对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以这些理论为背景深入研究分析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提出了组织管理中制度和情感的“双轮驱动”理论。学术成果得到业界的广泛好评。

于鸿君教授在其博士论文《交易成本理论和企业兼并实践--一中美日企业兼并的比较研究》一文中,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分析比较了中美日企业兼并的不同特点,提出并解释了“企业兼并悖论”和“贝尔纳·斯蒂格勒之迷”,并且把交易成本理论一般化,提出了社会摩檫假说,从理论上探讨了企业兼并和企业成长的经济动力,受到有关专家的好评。其重要论文被选入《中国改革二十年》中。

工作经历

1986年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团委书记、辅导员。

1993年至1997年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1998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2001年至2010年历任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期间:2002年至2004年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

2005年至2008年作为第五批援疆干部任职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2014年至2015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2017年2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工作分工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教师思想政治等工作,分管组织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委政策研究室)、出版社。

主要论文与著作

著作

参考资料:

学术论文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于鸿君出任北大党委常务副书记,曾师从经济学家厉以宁.澎湃新闻.2024-01-20

于鸿君.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24-06-21

于鸿君主要成就.经管之家.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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