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兼资合公司 :含股东信用及公司资产信用的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0 16:26

人合兼资合公司,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两合"其意即指人合与资合,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

简介

人合兼资合公司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两合,其意即指“人合”与“资合”。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前述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即为人合兼资合公司

此种分类是欧陆法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理论上所作的一种分类,是一种学理分类,尽管不是一种法定分类,其意义仍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揭示了公司法的立法意旨,公司法具体规定中对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所作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两种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因而,这种分类对于理解公司法的许多规定和原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指公司的活动既以其资本的结合作为信用的基础,使第三人相信其有足够资本组合,因而与其交易,同时又以股东个人的信用和威望地位,作为对外活动的基础的公司。这种公司的活动,把人合公司资合公司的特点结合到了一起,兼而有之。其公司的信用基础既在公司本身,也在股东个人本身,像两合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兼资合公司。其负无限责任的股东,虽然没有足够的资本和财产,但有相当良好的信用;而负有限责任的股东,虽然有就其出资对公司负责交纳资本的财力,但是在社会上没有突出的信用评价,于是两方面各取所长,组成了两合公司,使自己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立于不败之地,完成组织公司的使命。从理论上讲,人合兼资合公司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公司形态。由于其包含有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应当是更能获得社会的信任,使人们愿意与其交往。但实际上两合公司在各国的数量都极为有限,很多国家都认为没有保留股份两合公司的这种公司类型的必要。但人合与资合这种分类是大陆法中一种学理上的划分,它揭示了不同公司信用基础的差别,解决了公司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故虽然法律并无此种规定,但其更反映各种公司的不同实质特征。

类型

人合兼资合公司的类型有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1)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大陆法国家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形式。在英美法国家,一般视其为有限合伙,以有限合伙法来进行规范。

(2)股份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型,是指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份,由各有限责任股东认缴,这是与两合公司的区别所在。它是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普通的两合公司兼有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特点,而股份两合公司则兼有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参考资料

人合兼资合公司.找法网.2013-04-03

人合兼资合公司的类型.华律网.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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