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翠英 :付翠英

更新时间:2024-09-21 17:43

付翠英,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曾任法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2006,5-2015,5)、学位分委员会副主任(2009-2015)、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2009-2015)。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婚姻法研究会理事,北京法学会民法分会理事,兼职律师。2002年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2003年晋升副教授,2008年晋升教授。2009年,荣获北航优秀主讲教师荣誉,同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荣誉。2011年晋升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民法、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研究成果

著有《破产保全制度比较:以美国破产自动停止为中心》(《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3期),《论中国企业破产预防体系之构造——比较法视角》(《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秋季号),《婚约解除损害赔偿立法建议及评价》(《法律适用》2005年第6期),《论风险投资与有限合伙》(《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人格、权利能力、民事主体辨析——我国民法典的选择》(《法学》2006年第8期),《论家庭破产》(《金陵法律评论》2006年春季号)等论文;以及《破产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等专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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