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2000年创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1 13:04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于2000年11月成立,是仙桃市人民政府直属市级经济组织,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63106万元。公司内设开发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和办公室共三部一室,下辖市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和市土地储备中心3个事业单位,和市排水管工程有限公司、市城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个经营实体,控股市新业农民住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编制24人。已经累计为仙桃市城市建设融资约20亿元,新建改建城市主次干道总长近60千米,共拓展城区面积约40平方公里,为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和城市环境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政办发〔2010〕114号)精神,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主要职能有6项:

一是作为城市建设的举债主体,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融通、投入和偿还,实现城市建设资金(资本)的集中营运、滚动发展,并按项目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二是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以及规划为住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集体土地统一储备、拍卖、转让、开发等工作。

三是参与编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会同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编制城建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

四是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按计划全额拨入后,按市政府审定的计划,统一安排拨付、使用。

五是参与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的城市建设规费。

六是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做好经常性的社会主义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领导,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养;

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培育壮大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干部的任免、提名、调动、处理,并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及群众团体推荐干部;

5、指导和推动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6、加强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7、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8、党组自身建设和民主生活会;

9、重大财务开支;

10、其它必须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地理位置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0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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