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泽元 :伍泽元

更新时间:2024-09-20 12:41

伍泽元(1945年8月17日—2008年9月22日),省立屏东师范学院毕业。曾任中小学教师、台湾省府副秘书长、台湾省政府交通处长、屏东市县长、“立法委员”。1993年,中国国民党推出伍泽元与屏东县长苏贞昌竞选,后伍击败苏贞昌,当选县长,1998年涉嫌四汴头抽水站弊案,收贿2600万。

人物简介

1998年4月爆发“副总统”连战借款伍泽元3628万新台币事件,台湾地区监察机构裁定连战罚款30万元,据悉是连战、伍泽元、“国大代表”黄哲谅等人联合炒作地皮的官商勾结行为。后来因四汴头弊案一审依贪污罪,重判无期徒刑,后改判十五年,不久以“病重须保外就医”为由,停止羁押,积极投入选战,当选第四届“立法委员”。随后高等法院改判轻刑,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摘第二审法官“故为违法裁判”,并将原案发回高院更审。随后伍泽元弃保潜逃至中国大陆至今。2002年被台湾高等法院发布通缉,2003年起被台湾地区行政机构列为台湾十大通缉要犯。

其胞弟伍锦霖,仍是现任中国国民党屏东县“立法委员”,曾任中国国民党的副秘书长,现在担任台湾地区代理台湾地区考试机构负责人

生平

伍泽元于台湾省立屏东师范学校毕业,1971年于中央警察大学刑事系毕业,1979年于台湾交通大学运输工程研究所取得工学硕士学位,1986年于中国中国文化大学实业计划研究所取得工学博士。

1993年,在省府任职的他被国民党推出伍泽元与屏东市县长苏贞昌竞选,原因是当时屏东县派系分裂,派系声言只支持伍泽元竞选,最后击败苏贞昌,当选县长。

1998年4月,台湾地区监察机构调查当时任“副总统”的连战,借款新台币3,628万元给伍泽元供伍泽元用作竞选经费,却未依法在财产申报中登记,连战因此被裁定须罚款30万元。

1997年爆发四汴头弊案,伍泽元因涉嫌于台湾省政府住都局长期间,收受贿款新台币600万元,依贪污罪起诉,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十五年,不久以“病重须保外就医”为由,获以新台币360万元保释就医。1998年,伍于保外期间,积极投入选战,当选第四届“立法委员”,因而取得任内的“司法免诉权”。最高法院后将原案发回高院更一审。

个人其它信息

有鉴于伍泽元利用保外就医当选“立委”,乱及司法制度,2000年1月15日台湾当局台湾地区行政机构三读通过《保外就医回笼条款》(又称作《伍泽元条款》),以限制受刑人保外就医期间,不得从事医疗以外其他不当活动,违者将遭取消保外。

2001年3月,台湾板桥地检署,侦查八里污水厂蛋形消化槽工程弊案终结,伍泽元被控于任台湾省政府住都局长时,涉嫌以浮编工程预算方式,图利特定厂商达新台币十四亿元,被依“经办公用工程共同舞弊罪”、“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起诉,求处十五年徒刑、夺公权七年。同年12月,伍泽元竞选“立委”连任失败,随即以“立委”出国考察为由,潜逃至中国大陆。2002年被台湾高等法院发布通缉,2003年起被台湾地区行政机构列为台湾十大通缉要犯。

2008年9月22日,伍泽元因糖尿病并发症病逝于中国上海。

参考资料

陈文茜:重办蓝营大案 挺扁法官双重标准.凤凰网.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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