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郡 :伦敦郡

更新时间:2024-09-20 12:26

伦敦郡(1889年至1965年)是英格兰的一个郡,相当于今天的内伦敦。根据《1888年当地政府法令》,伦敦郡成立了一个郡政府,包括伦敦市。然而,伦敦市和伦敦郡在非行政目的上形成了两个独立的宪制郡。伦敦郡议会(LCC)是该郡的地方权力机构,最初只执行有限的职能,但在其76年的存在期间逐渐获得更多权力。LCC在伦敦市提供的服务非常有限,因为古老的公司垄断了当地政府。1900年,行政单位按照《1855年都会管理法令》划分为28个新的都会自治市。1961年,伦敦郡的面积为74,903英亩(303.12平方公里)。在其存在期间,人口持续下降,大多数居民搬到了外围郊区。在大伦敦,经常对地方政府结构进行审查,但多次试图扩大伦敦郡的边界均未成功。1965年,《1963年伦敦政府法令》将伦敦郡替换为范围更大的大伦敦行政区。

正文

伦敦郡(英语:County of 伦敦)是一个存在于1889年至1965年间的英格兰的郡,相当于今天的内伦敦。本身是根据《1888年当地政府法令》选出郡政府的一个郡。当地政府是伦敦郡政厅,最初郡政厅只有很少的一部份职能,后来才慢慢壮大起来。郡政厅很少参与管理伦敦市的事务,而是交由之前就存在的伦敦市法团。1900年其下的行政单位按照《1855年都会管理法令》划分为28个自治市。1961年时伦敦郡的面积约有74,903英亩(303.12平方千米)。在其存在期间,人口持续下降,大多数居民都搬到了其他地区居住。当地政府则一直试图扩大伦敦郡的管辖范围,但多次以失败告终。1965年伦敦郡依照《1963年伦敦政府法令》被范围更大的大伦敦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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