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户 :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稍高的群体

更新时间:2023-08-15 18:56

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对象,但仍未达到当地1.5倍低保标准的群体。这些家庭虽未符合低保资格,但其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低保边缘户的认定需核查家庭成员情况、财产状况和收入,并评估赡养能力。并且可将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包括拥有汽车、超出规定的住房和金融资产等。以欺诈手段获取低保资格将面临严厉处罚,包括取消资格和退还非法救助资金,同时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严重情况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定义

城市低保边缘群体是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能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遭遇生活困境而无力摆脱的社会脆弱群体低保边缘群体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是无法享受低保待遇,相应地更难以享受到低保的优惠政策和生活补贴,实际生活水平偏低甚至低于城市低保对象,迫切需要社会救助制度的保障低保边缘群体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伴而生,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象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低保边缘群体的生存困境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低保边缘群体的社会救助问题。

界定

随着该群体被关注度的提升 , 部分城市已经比照低保标准对此群体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 例如 , 江苏省南京市在2005年开始将这个群体界定为: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5 倍之内的人员。北京市没有统一的规定 , 但是各个区县已经开始行动起来 , 制定了符合本地区状况的标准 , 如朝阳区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意见》, 将其定义为该区家庭人均月收入450元以下、330元以上的家庭。其他各区也开始制定政策和尝试性的开展工作。笔者认为 , 低保边缘群体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 ,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低收入家庭 , 且因此产生自身生存、发展受阻或者社会融合困难等问题的群体。之所以在定义中补充由经济收入低产生的问题 , 主要是想排除部分自愿失业的人群 , 突出低保群体个人及家庭的能力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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