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剑文 :曾任云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

更新时间:2024-09-21 02:08

何剑文,男,白族,云南剑川人,1957年5月出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云南大学国际金融与税收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云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

人物履历

1974年09月至1978年02月,在剑川县天马镇当知青;

1978年02月至1982年01月,在云南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学习;

1982年01月至1985年08月,在云南省政协办公厅工作;

1985年08月至1989年09月,云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

1989年09月至1994年07月,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4年07月至1996年07月,路南县委副书记(挂职);

1996年07月至2003年09月,云南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参加云南大学国际金融与税收专业在职研究生的学习);

2003年09月至2004年08月,临沧地委副书记;

2004年09月至2008年01月,临沧市委副书记;

2008年01月至2008年03月,临沧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2008年03月至2010年01月,临沧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0年01月至2012年12月,云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5年11月至2018年01月,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  

2018年01月至2020年,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任何剑文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0年6月1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何剑文的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人物事件

2015年4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何剑文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参考资料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云南网.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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