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农业农村部直属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11:21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是直属农业农村部的国家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1990年6月经人事部批准成立,为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

2016年11月,农业部决定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与中国水产学会合署办公(合署后简称为“总站学会”)。

主要职责

受委托制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渔业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负责渔业关键技术引进、试验、集成、示范,负责渔业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成果评价评优及科普宣传;负责养殖病害、灾害预测预防,受委托组织开展重大水生动植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调查等工作;受委托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养殖面源污染防控、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受委托承担水产原良种和苗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养殖水域环境、渔业投入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渔业等技术服务;组织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渔民培训及渔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信息化工作,受委托开展渔业信息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等相关工作;开展渔业技术推广对外合作,参与渔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水产品国际贸易研究;承担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国水产》、《水族世界》、《水产学报》、《科学养鱼》、《海洋渔业》和《淡水渔业》等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和管理工作;承办农业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处)

承办有关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机要保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总站学会信息化建设,所属网站及信息系统归口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工作。负责干部培养、调配、考核、选拔任用,承办劳资、社保公积金及挂靠社团管理。

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纪委日常工作,协助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财务条件处

负责总站学会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体系处(科普处)

拟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开展推广体系统计工作,组织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人才开发培养,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和渔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展科普教育等工作。

评价与示范处

负责水产技术推广“三性”验证、渔业科技成果评价,负责渔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遴选、示范及推广,承担援疆援藏扶贫等工作。

产业发展处

承担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承担生态渔业、休闲渔业等政策研究、规划编制与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实施稻田综合种养等产业融合项目,承担物联网、水产品加工流通、养殖互助保险等相关工作。

资源养护处

受委托承担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水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技术工作,承担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工作,承担海洋牧场、养殖面源污染防控、外来水生生物入侵风险评估等工作。

苗种处

组织开展水产种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织新品种审定和示范推广,承担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协助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疫病防控处

拟定水生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议,参与制订防疫标准,负责全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和预防,承担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和卫生状况评估,承担水生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质量安全处

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制修订与宣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渔药、渔用微生态制剂等)质量安全监测、评价、推介与使用技术指导等工作。

信息处

负责总站学会渔业统计、水产养殖渔情监测等工作。

国际合作与贸易处

拟定水产技术国际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渔业国际合作交流并提供技术支撑,受委托开展水产品对贸易、国际市场跟踪分析、国内外市场信息采集、WTO渔业补贴谈判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

学术交流处(学会秘书处)

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水产学术交流活动、范蠡奖评审、优秀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奖项评选推荐,承担学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会理事会、分支机构、学会会员等协调服务和相关学术期刊管理工作。

基地管理处

负责站属基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期刊处

承办《中国水产》、《水族世界》的编辑发行出版,负责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信息采编、发布和运行维护。

参考资料

站会简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2022-08-10

内设机构.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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