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 :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

更新时间:2024-09-21 15:28

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大会召开于1948年八月份,在哈尔滨市举行,号召工人阶级团结全国人民,积极支援解放军,迅速实现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任务。

过程

1948年3月5日,中央职工工作委员会提出关于召开全国解放区工人代表大会的意见,党中央认为,根据全国解放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召开工人代表大会是适时和必要的,它对加强党对全国职工运动的领导,继承和发扬中国工人运动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人阶级的伟大作用,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党中央建议这次大会定名为“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于8月1日在哈尔滨市召开。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组成了以李立三、刘宁一为首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筹备委员会。为开好这次大会,市委批示市中华全国总工会要特别做好接待国民党统治区工人代表的工作,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服务。这些代表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下,经过艰辛跋涉,冲破重重阻力来到哈尔滨,这本身就是一个胜利。每逢代表团抵哈之际,都举行热烈的欢迎仪式。  1948年8月1日,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市隆重召开了。这天清晨,太阳当空照。“六次劳大”会场设在兆麟电影院(今儿童电影院),影院门前彩旗飘扬,锣鼓震天,歌声嘹亮。会场布置得十分庄严,主席台上悬挂着毛泽东、朱德的巨幅画像,两旁是红旗。门前左旁是“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的巨幅会标;领袖画像下是“全国工人阶级团结起来”的标语;会场的周围挂着各解放区和哈尔滨市各工会组织为大会送的贺幛。出席会议的代表共518人,代表全国有组织的职工283万人,这些代表分别来自华北、华东、中原、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天津市、唐山、武汉市南京市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统区,以及解放区。大会首先通过了主席团人选,陈云、李立三、蔡畅、刘宁一、朱学范等34人为主席团成员。大会在《国际歌》声中开始,李立三致开幕词,陈云作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的当前任务》的报告,报告阐明了包括解放区、国统区在内的全国工人阶级及其群众当前的总任务,就是要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在中国的统治,建立新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陈云在报告中指出:“解放区的工会工作,应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下,“团结全体职工,积极劳动,遵守纪律,以及保护职工的日常利益,教育职工”。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陈云的报告,认识到当前全国的工人运动就是要团结,要统一,要夺取革命的最后胜利。会上,朱学范作了《关于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的报告,上海市代表欧阳祖润作了《上海职工运动》的报告,刘宁一作了《关于国际职工运动工作》的报告。会上还讨论了李立三《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报告的决议》。经过几天的讨论,大会一致通过了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而后,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的81名成员。其中,不仅包括了解放区、国统区的优秀代表人物,还选出了6名执委、两名候补执委。六届一次执委会选举陈云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朱学范、李立三、刘宁一为副主席。21日大会胜利结束。会后,陈云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向大会建议,由李立三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常务副主席,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陈云的建议得到与会全体执委的一致同意。大会结束后,中华全国总工会、东北总工会都先后在哈尔滨市成立。它是搞好解放区城市工作,发展生产,支援前线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加强中国工会组织同世界工会组织之间的联系,确定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加强工人队伍建设,发展工人运动,都具有深远意义。

成果

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并决定恢复中国工人阶级统一的全国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

以前的五次全国劳动大会,先后举行于一九二二年、一九二五年、一九二六年、一九二七年、一九二九年。

一九五三年四月十三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把即将召开的“中国第七次全国劳动大会”改称“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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