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区 :兴隆区

更新时间:2024-09-20 12:55

兴隆区,区公所名。1955年起,安岳县县人民政府设立的10个区公所之一,作为安岳县政府的派出机关,行使代管本辖区乡镇, 1992年兴隆区被正式撤销而成为安岳建制历史。

位置

兴隆区位于安岳县境南部,东与石羊区为邻,南与李家区相连,西与周礼区、镇子区接壤,北与岳阳区永清区为界。区公所驻兴隆乡(1985建镇)场镇街村。

历史

1955-1957年,安岳县先后调整为10区1镇78乡,并以区公所驻地定命区名,兴隆区因区公所驻兴隆乡而 得名。

1958年,安岳县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全县建立10个中心人民公社、34个人民公社和1个镇。同年,撤销兴隆区建立兴隆中心人民公社。

1961年,安岳县设10区1镇71个公社,兴隆中心人民公社复设兴隆区。

1992年,安岳县撤区并镇。撤销兴隆区公所等全县10个区,兴隆区正式成为安岳建制历史。兴隆区代管的乡镇全部析出自建、合并或撤销,改为由县直接管辖乡镇。

代管

1955-1957年,安岳县兴隆区代管鱼龙乡共和乡、清流乡、天宝乡、天林乡、协和乡、石板乡、兴隆乡共8个乡。

1961-1984年,兴隆区代管天林公社、鱼龙公社、共和公社、清流公社、天宝公社、天林公社、协和公社、解放公社、石板公社、兴隆公社共9个公社。

1985-1992年,兴隆区代管兴隆镇、鱼龙乡、共和乡、清流乡、天宝乡、天林乡、协和乡、解放乡(后更名左家坪乡)、石板乡共9个乡镇。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