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0 14:48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曾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5号)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自治区文化厅设12个处室,11个二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