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六师红旗农场 :1965年成立于新疆的农场

更新时间:2023-09-25 14:55

农六师红旗农场现有总人口13830人,总面积 119万亩,耕地9.63千公顷,待开垦耕地24万亩,是兵团具有开发潜力的农场之一。

概况

该场土地肥沃,地势平坦,地下水丰富,光热充足,适宜种植各种作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棉花、玉米、红花和打瓜等,尤其是红花,年播种面积 2万余亩,是自治区和兵团重要的红花产地,产红花绒 250吨、籽2000多吨,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一定的声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最近又建成红花色素厂一座。该场坚持稳粮增棉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种植棉花1.5万亩,并逐年扩大面积向规模化发展。为振兴农场经济,该场将在“九五”期间加大水上资源的开发力度,投资打井100眼。对新开垦土地实行规模经营,采取集体或个人开发承包,并视承包年限均予以优惠政策。

历史沿革

前身为县红旗人民公社,1965年3月转为地方国营红旗总场,下设四个大队。归属自治区天龙钢铁厂,同年12月改归自治区农垦厅,更名为吉木萨尔县红旗总场。1970年归昌吉回族自治州管理,同年9月,昌吉州水电局试验场划归红旗农场,编为四分场;1978年10月归昌吉州农垦局领导;1982年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领导。

场部建设

据《新疆志稿》记载,清光绪十四年,屯田军在此设军马厂,按马厂序号排列第四,又因水草茂盛,俗称“天生圈”,故名“四厂湖”。据《新疆水利委员会第三期报告》载,民国四年(1915),为安“荒民”派官兵二百余人,开挖“黄渠”引水造田,新疆解放前设乡约,以绅代政,入户逐渐增多。1950年为吉木萨尔县二区四厂湖乡政府驻地,1955年为七区公所驻地,1965年3月改称黑龙江省红旗农场镇区面积2.2平方千米,街道13条,总长11千米,沥青路面7.5千米。1989年11月通高压电。1992年10月建自来水设施,日供水量70吨。1994年装程控电话,用户409户。主要建筑物:俱乐部,1981年建,800平方米,造价21万元;办公楼,1985年建,2300平方米,造价36万元。2000年建筑面积171388平方米,其中住宅62173平方米,5611人。镇内企业事业单位:打井队、建筑公司、供销公司、畜牧公司、运输公司、水电公司、修造厂、轧花厂、农科中心、医院、学校。驻镇单位:邮电局营业所、信用社、保险支公司、国税所、地税所、工商所、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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