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鲁 :原吉林省粮食厅副厅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22:12

刘宪鲁1945年9月生,系山东东阿人。

2009年,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无期徒刑。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刘早年历任长春市商业局党委副书记、吉林省驻天津办事处商务处长、长春市财贸委副主任。

1990年前后,刘出任吉林省长春市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不久晋升为吉林省粮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6年,时任吉林省粮食厅副厅长的刘宪鲁出面组建吉林省吉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汇集吉林14家粮食企业为子公司,将吉林省各市、州、县粮食公司(集团)列为协作成员,是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法人经济联合体。

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于1996年8月16日成立,刘自此转任吉粮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开始其长达十年之治。直到2005年7月13日卸任后,刘还担任吉粮集团顾问。

2007年,刘宪鲁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8月5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开始进行初查,2008年3月7日正式对刘宪鲁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2008年5月13日刘宪鲁被刑事拘留

人物事件

退休3年后被揪出来 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受贿、挪用公款案,在传闻五个多月后,于2008年8月份获得官方证实,退休3年后被揪出。

2008年7月22日,吉林省检察院通报2008年上半年案件侦查情况,名列“重特大案件”第一位的即为刘宪鲁受贿、挪用公款案。

事实上,\u003c财经\u003e记者早在2008年3月已采访获知,刘宪鲁被“双规”审查,案由系涉嫌受贿。

吉粮集团官方网站消息称,在中国500强企业排名中,吉粮集团曾名列第156位。该公司在中国省属粮食集团、吉林省属企业、吉林省十强创汇企业中,均列第一位。

《财经》记者调查获知,退休已达三年的刘宪鲁突然案发,源于其老部下的招供。据知情人士介绍,吉粮集团系列窝案已查实至少四名公司管理人员涉案,还有多人正在被查办中。其中,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接手的吉粮集团贪污贿赂系列案件之一,即包括吉粮集团原子公司吉林省慧泽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段连海。段先于刘宪鲁案发,并成为刘案的直接行贿者和检举人。

吉林省慧泽油脂有限公司曾是吉粮集团的国有独资子公司,2005年10月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者无偿持股30%。2007年以来,该公司原工会职工集体上告,公司改制前拖欠职工工资421万元被转为企业年度调整(盈余),用于高管无偿持股。段连海由此案发,并进而牵出刘宪鲁等人。

其子刘某犯受贿罪一案,于2009年4月14日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28日开庭审理。

刘宪鲁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吉林省检察院通报2008年上半年案件侦查情况中,被列“重特大案件”第一位。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无期徒刑。其子刘某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席前三排坐满了人。6月26日14时,公开宣判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正式开始,刘宪鲁被押上审判庭,他向旁听席方向点了点头。约10分钟后,法官宣读了判决书。

刘宪鲁与儿子刘某同时被带进审判庭,父子二人神态较轻松。和往日富态干练的形象相比,现在的刘宪鲁头发灰白,站在被告席上,一直眼睑低垂。可能由于身体的原因,刘宪鲁站在原地一直前后微微晃动。其子刘某一直抬着头,直到听完法官读完判决书。

法院认为,刘宪鲁利用担任吉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伙同刘某及个人收受他人人民币878.09441万元。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500万元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刘某收受他人人民币18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犯罪中,刘宪鲁系主犯,刘某系从犯。

刘宪鲁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刘宪鲁伙同刘某及个人收受他人人民币878.09441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500万元依法追缴,上交国库。

宣判结束后,刘宪鲁走下审判席时面带微笑。被带离审判庭时,他冲旁听席的家人笑了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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