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军 :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1 04:52

刘爱军,男,汉族,于1956年出生,武乡县人,大学学历。

2022年3月,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爱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1975年03月——1978年03月,长子县插队

1978年04月——1982年01月,山西农业大学园艺果树专业学习;

1982年02月——1985年05月,任上党郡地委农工部干事;

1985年06月——1992年04月,任晋城市委农工部、农委政研科副科长、科长;

1992年04月——1995年09月,任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年10月——2001年08月,任晋城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1年08月——2002年03月,任中共阳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2年03月——2005年07月,任中共阳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2005年07月——2010年07月,任中共阳城县委书记

2010年04月——2010年07月,任中共晋城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阳城县委书记;

2010年07月——2014年03月,任中共晋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4年03月——2016年9月,中共晋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换届不再提名。

2017年1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25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刘爱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3月,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爱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爱军理想信念丧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礼金,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安排招聘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爱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爱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

山西省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爱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今日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3-02

山西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刘爱军被查,已于2017年1月退休.今日头条-界面快讯.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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