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北京市卫生局管理的二级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17:32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原为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相当于医疗系统的"国资委",于2011年7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北京市卫生局管理的二级局,正局级规格,领导班子由市政府任命。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主要管理23家市属三级医院,负责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指导所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成立后,将进一步推进市属医院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医院运营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2019年5月13日,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并开始运行。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履行市属医院的举办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所办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办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考核任免,推进所办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所办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加强所办医院党的建设、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等相关职责。

市属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科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口腔医院、北京胸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小汤山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改革步骤

新设置的医管局是市卫生局管理的承担市属医院举办职能的行政机构,承担23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的领导班子考核任命、市属医院服务质量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职责。香港医院管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4人,编制60人,设8个处室。医管局全面承担市属医院举办职能,市卫生局的职能有很大调整,不再具体管医院怎么办,将按照全行业、属地化管理的要求,重点管政策、规划、标准、准入及监管。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管办分开,第二步是政事分开,第三步是医药分开。所谓管办分开,即由市医管局以国有资产股东的身份办医院,对市属22家三级医院实行人财物和运行的统一规范管理。医管局挂牌成立之后,将会推出新的医院管理考核标准体系,其中包含服务效果、服务路径、管理安全、患者满意度等等。

各方评价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北京市已获正式批复成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第17个试点城市。他充分肯定北京市成立医管局是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一步,是北京公立医院改革新的起点,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大胆探索。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认为,北京医管局的制度设计具有创新,它借鉴了香港医管局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央企的经验但又有明显区别。香港医管局是按财团法人管理。国资委管央企重点是管资产。北京医管局则对市属医院管人、管事、管资产。香港医院管理局围绕加强对医院的精细化管理、专业管理设置处室,与卫生局的处室设置和医院的科室设置都会有明显区别。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表示,“现代医院早就不应该再按事业单位管理,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非常必要。通过科学的考评促进监督医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可使医院回归公益性有体制保障和坚实基础。香港医管局统一采购药品,医院只是使用的车间。如果市医管局引入现代物流管理,对22家医院药品采购等集中统一管理,仅节省的成本也将是惊人的。”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所办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相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组织制定所办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所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承担所办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建设,提高运行效益,对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立并完善所办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所办医院医疗、医技、护理、药事等服务质量管理的责任,组织所办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六)负责督促、指导所办医院依法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七)推进所办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

(八)负责建立并完善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办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考核任免,推进所办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九)负责加强所办医院党的建设、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所办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加强对所办医院基本建设的管理和指导。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大楼。

参考资料

机构职责.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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