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13:19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中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是国家审判机关。

管辖范围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u003c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u003e》、《最高人民法院\u003c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u003e》、《最高人民法院\u003c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u003e》、《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u003c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过渡有关问题的规定\u003e》,管辖各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一审民事案件。(2)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等一审民事案件。(3)对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4)对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但是当事人依法向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5)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2)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北京市各基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机构设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立案庭、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审判第四庭、审判监督庭共6个业务庭,设立技术调查室和司法警察支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设立综合办公室作为全院统一的综合行政机构。 

立案庭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审判第四庭负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相关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庭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再审案件的审理。技术调查室负责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协助调查、询问、分析,为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意见。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审判管理、调研信息、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职能。

参考资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07-1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概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4-06-05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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