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主义学院 :1957年成立的政治学院

更新时间:2023-11-09 10:50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是一所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作为北京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该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也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院简介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以下简称北京社院)是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为充分发挥“联合党校”作用,北京社院建有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北京社院设有办公室、人事保卫部、行政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文化交流培训部、教研一部、教研二部、信息技术部、学员工作部等10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人员编制为68名。北京社院现有专职教师1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

北京社院的前身是北京社会主义学校,创建于1957年,不久停办。根据中央和中共北京市委的指示精神,1984年复办。1995年迁入新址,开始步入规范化办院的发展阶段。建院后,北京社院属北京市政协领导。2000年底,根据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决定,北京社院由北京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改为中共北京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统战部。

1998年5月,根据开展海外统一战线工作需要,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北京社院加挂北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主要通过弘扬中华文化和介绍中国国情来开展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融合。

建院六十年来,北京社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认真“办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其他非中共代表人士,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熟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德才兼备的统战工作干部,坚持走“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的办学道路,积极推进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北京社院作为北京市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机构设置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现有办公室、人事保卫部、行政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文化交流培训部、教研一部、教研二部、信息技术部、学员工作部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工会)。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对学院政务运转进行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党组会秘书工作;负责学院制度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保密、机要、档案、公文运转及文印管理;负责学院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学院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信息工作、宣传工作及学院网站管理;负责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学院值班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财务管理;负责干部职工医疗、体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联系区县社院;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事保卫部

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干部任免、考核、培训、交流等工作;负责事业编人员聘用和岗位聘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管理;负责薪酬和社会保险管理;负责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管理,及出国政审、户口管理等工作;按党组要求协助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做好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学院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行政部

负责行政后勤相关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园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建设规划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的立项、规划、招投标、施工组织管理;负责设备设施大中型维修修缮及整体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楼宇外(含外墙面)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和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保安等有关社会化公司的相关工作;负责办公用房、职工住房、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其他相关事务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四)教务部

负责教学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负责制定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安排培训课程;负责协调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负责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负责学员管理;负责专职教师教学评估及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负责教材的综合管理;负责北京网上社院等网上教学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社院教学工作,培训区县师资;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科研管理部

负责科研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监督实施及评审验收;负责科研学术成果的认定、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科研协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学术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承担《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编辑工作;组织或参与学院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的调研,并负责相关文稿的撰写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社院科研工作;承担统战理论研究基地秘书处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六)文化交流培训部

负责组织港澳台和海外文化交流联谊;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教育培训与学员管理;负责指导区级文化学院业务工作;承担学院外事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教研一部

承担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多党合作制度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承担相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参与拟定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承担相关网上教学内容的审核工作。

(八)教研二部

承担中华文化与统一战线、港澳台侨统战工作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承担相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参与拟定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承担相关网上教学内容的审核工作。

(九)信息技术部

负责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负责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教学科研软件、影视音像制品、多媒体等教学和科研辅助产品的开发制作;负责教学科研和办公现代化信息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图书馆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及其它电子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等;负责语音、计算机等专业教室的管理;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十)学员工作部

负责学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学院后勤保障各项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和楼宇内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代表学院对接社会化专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化专业公司做好学员宿舍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设备维保维修服务、保洁绿化服务、报刊快递信件服务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机关党委(工会)

负责党员管理和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做好帮扶、慰问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教育,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按党组要求协助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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