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镇乡 :南镇乡

更新时间:2024-09-20 12:45

南镇乡位于高唐县境南部。南与茌平区为邻,东靠琉璃寺乡、张大屯乡,北接姜店乡,西连赵寨子镇

高唐县委、县政府按照“建成全国经济百强县,山东省加工制造业基地,区域性中心城市,在山东西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定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南镇乡

2010年6月24日,撤销高唐县南镇乡归入姜店镇

地里位置

徒骇河为界,东部为粘土,西部为两合土。徒骇河自南而北流经乡境,其支流七里河源于平县,至周楼人乡境,至佟官屯与徒骇河汇合。总面积87240.2亩,耕地58594.9亩,人口23794人。乡驻地南镇,春秋为齐国灵丘邑。汉置灵县南北朝改称零县,周改置为灵泉县。《魏志》作零县,唐称灵泉县。宋金改称灵城镇。明清称南刘镇。1912年至今名南镇。该村农历二、七设集,是县境南部重要农贸市场。1971一1984年为公社驻地,1984年建乡,乡机关驻南镇街北首,北距县城15公里。辖6个管理区,53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 96年该乡种植大葱1.2万亩,总产2250万公斤。在组织大葱生产上,乡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制定了优惠政策,进行了土地调整,建立了大葱协会和服务总公司,组建了销售队伍,与唐山、天津市保定市三大蔬菜市场建立起稳固的供销关系,形成了健全贯通的科技销售服务网络。乡里还在大葱种植方面,新打机井120眼,达到了河灌、井灌双保险;研究培育出了“科星一号”这一投入小、易操作、效益高的经济增长点快速膨胀。97年,该乡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开拓新的销售市场,种植规模,确保大葱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建成鲁西北大葱之乡。全县蔬菜面积达到12万亩。

九六年被省农业厅和省科委评为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先进单位;

九七年被评为全乡粮食生产前20乡镇;

九五年被评为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九七年被市委评为先进单位;

九六年市级家业普查先进单位;

九八年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乡镇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