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新华 :政协青海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更新时间:2024-09-20 15:33

卫新华,现任政协青海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2021.07,政协青海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21年7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因工作需要,决定卫新华同志任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2023年1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卫新华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2-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卫新华、崔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青海新闻网.2023-02-01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公保扎西当选十三届省政协主席.今日头条——青海日报.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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