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令 :台湾教育令

更新时间:2024-09-20 11:27

台湾省教育令》,指的是台湾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为了台湾特殊环境所颁布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命令。

简介

《台湾教育令》(日语:たいわんきょういくれい)指的是台湾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日本语:たいわんそうとくふ)为了台湾特殊环境所颁布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命令。该命令主要发布过三次,分别为1919年发布的第一次《台湾教育令》(大正8年敕令第1号)、1922年发布的第二次《台湾教育令》(大正11年敕令第20号)与1941年发布的第三次《台湾教育令》。

第一次教育令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身世界五强之列,消化殖民地的信心增强,因此,于1918年宣示了“同化主义”(亦称“内地延长主义”)的治台政策,声称“将以教化台湾省入使成为纯粹日本人”。从这一政策出发,1919年(大正八年) 1月4日,日本政府以救令第1号颁布了“台湾教育令”,谓以“启发台湾人民的智能使之顺应当今世界人文发达的程度,涵养德性、普及日语,使之具备帝国臣民应有的资质和品性”为台湾教育方针,并拟于台湾开展四种教育: 1.普通教育(以传播普通知识为主要目的)。 2.实业教育(以教授有关农、工、商等实业技能为主要目的)。 3.专门教育(以研究高等学术技艺为主要目的)。 4.师范教育(以培养小学教员为主要目的)。教育令发布后,督府当局随即对教育系统进行了整编和补充,具有悠久历史和重大影响的国语学校和医学校分别易名为“台北师范学校”和“台北医学专门学校”。此外,还相继兴建了农林、工、商专门学校作为专门教育机构,至此,台湾省各种学校门类渐趋齐全,制度日益完善。但是,教育令未对差别教育作出修正,招致台湾民众强烈不满,也不利于同化政策的推进,因此不到三年即被废止。第二次教育令 1922年2月6日,日本政府以救令第20号颁布台湾新教育令,该教育令统一了岛上所有学校(小学除外)名称和制度,同时决定在中等以上学校实行日、台共学,至此,日台学生在中等以上学校算是已经“一视同仁”,但是在小学教育中仍保留小学校、公学校两种制度。4月1日,台湾省总督府第1号谕示又进一步明确台湾的教育方针是训育皇民,振作国民精神,强化教育政策;中等教育是“训练中坚有为的皇民”;大学与专科教育是“训练皇国有用的人才”,并规定中等以上学校实行“日台共学制”,即台湾人和日本人的子弟都可进小学、中学、大学与专科学校学习,但必须按照日本国的规定进行教育。

从1919-1937年,小、公学校从565所增至931所,学生人数增加2. 5倍;中学从4所增至25所,学生人数增加6倍;实业学校从5所增至9所,学生人数增加8倍;实业补习学校从8所增至53所,学生人数增加9倍;专门学校从1所增至4所,学生人数增加2倍。同时,为经略南洋预作准备,又于1928年创办了台北帝国大学,至此,日本政府已在台湾省建起了从小学到大学完整的殖民教育体系。第三次教育令 1941年3月日本政府发布了第三次台湾教育令,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日本人于该年4月19日在台湾发起皇民化运动(こうみんかきょういく),禁绝了岛上一切汉文学校,要求学生一律使用日语,改用日式姓名,遵从日本生活方式要使台湾人彻底皇民化。皇民化的教育政策中,最重要的的就是实施国民学校教育。该年台湾教育令改正后,为了表示“内台如一”,台湾的小学校和公学校依据《国民学校令》(昭和16年敕令第148号)改称“国民学校”(日本语:こくみんがっこう),宣布从1943年开始实行6年制义务教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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