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国谦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更新时间:2024-09-20 12:05

叶国谦,JP(1951年11月8日-),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已婚,育有1子1女。现任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2017年6月30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大紫荆勋章

2017年12月,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简历

历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功能界别(区议会)议员、中西区区议会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民建联立法会党团召集人。

1997年前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梁铭彦离职事件中任调查委员会主席,叶以一句“我非常震惊!”为人所知。

2007年区议会选举击败何来和梁剑琴重返区议会

参与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顺利胜出。

2017年6月22日,香港特区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叶国谦为非官守议员,任期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

个人荣誉

2017年6月30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大紫荆勋章

社会服务

金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

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主席

中西区区议员(观龙)

市区重建局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汉华教育机构信托人

香港大学校董会校董

香港叶氏宗亲总会永远名誉会长

香港岛各界联合会荣誉顾问

中西区各界协会荣誉顾问

西环街坊福利会会务顾问

通善坛理事会顾问

香港道教联合会纯阳小学校董

华南师范大学香港校友会名誉会长

香港中小型企业商会名誉顾问

香港观龙楼居民协会名誉顾问

香港穗郊同乡会名誉会长

中西区贩商协会名誉会长

汕尾汕尾市同乡会有限公司名誉顾问

香港食米供货商联会名誉顾问

通济商会名誉顾问

香港黄大仙区工商业联会荣誉顾问

西区持牌小贩联谊会名誉会长

港九贩商联谊会名誉会长

中外蔬菜业批发商会名誉会长

博爱医院董事会名誉顾问

立法会议员(2000-2004)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3-2007)

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1999-2007)

香港房屋委员会建筑小组委员会主席(2003-2007)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核心文化艺术设施咨询委员会委员(2006-2007)

竞争政策检讨委员会委员(2005-2006)

禁毒常务委员会委员(2001-2006)

博物馆委员会委员(2004-2007)

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1998)

立法局议员(1995-1997)

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主席(2001-2002/2003-2004)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2000-2004)

临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副主席(1997-1998)

临时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1997-1998)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1995-1997)

立法局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1995-1997)

立法局调查梁铭彦离职及有关事宜专责委员会主席(1996-1997)

中西区区议会议员(观龙选区)(1992-2003)

民建联立法会党团召集人(2000-2004)

民建联临时立法会党团召集人(1997-1998)

民建联立法局党团召集人(1995-1997)

香港大学校董会校董(2000-2004)

新华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小区事顾问(1994-1998)

中区街坊福利会会长(2002-200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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