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德平 :湖北省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巴东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19:24

吉德平,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湖北咸丰县人,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3月,吉德平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履历

历任巴东县原药会公社团委书记,巴东县原药会公社公安特派员,巴东县公安局刑警队长、预审科科长,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建始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巴东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巴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吉德平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9月1日,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消息: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巴东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吉德平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恩施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开除党籍

2021年3月9日,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经恩施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吉德平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接待事项;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与他人串通投标,涉嫌串通投标罪;为嫌疑人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致使其逃避刑事责任追究,涉嫌滥用职权罪

吉德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吉德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吉德平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参考资料

湖北巴东打掉一把“保护伞”:政法委原书记吉德平被移送司法.上观新闻-今日头条.2023-04-28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巴东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吉德平接受审查调查.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2023-04-28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吉德平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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