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省政府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更新时间:2024-09-21 12:17

吉林省供销社始建于1949年,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它是省政府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担负着为全省“三农”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任。吉林是农业大省,吉林省供销社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业品经营、农副产品流通等方面,为繁荣吉林经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安排部署,指导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省供销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本级 2022 年预算.吉林省供销合作社.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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