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更新时间:2024-09-20 20:27

吉林省省建筑业协会是吉林省内以及中央在吉林从事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科研等企业、事业、厂家、院校等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正文

1、研究探讨我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理论、方针政策,接受政府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的经济技术政策建议;

2、引导和推动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建筑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3、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4、沟通本行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向企业宣传和传递政府的政策意图,维护会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先进技术和管理交流,开展技术和管理咨询,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总结推广现代化管理经验,推动全行业技术和管理进步。积极开展技术与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的职称评定、劳动技能鉴定评级等工作;

6、开展行业信息数据统计,编辑印发会刊、会讯,整理行业有关资料、文献,组织信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咨询服务,建立行业信息网络、信息培训,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7、根据《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宣贯ISO系列的质量、安全、卫生体系标准的认证认可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工程评优和本行业企业评优等活动;

8、承办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表彰和奖励优秀项目经理、优秀企业经理和优秀企业,并向国家推荐;

9、发展与全国各地建筑业协会和国内、外民间社会团体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10、对市(地、州)建筑业协会进行行业指导,组织信息交流,制订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1、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的其它活动和公益事业。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业工作全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加快建筑业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全省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进程中,联合省内建筑界各方面力量,坚持双向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充分发挥支柱产业作用,抓住机遇,实现我省向建筑大省的跨越。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