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平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0 19:47

周安平,男,1965年生,江西省安福县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司法制度,侧重以法学理论分析社会问题。其研究风格为立足理论,关注现实,具有批判性与解构性。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已累计发表论文60余篇。其所研究的“性别与法律”在学术界具有特色和影响。

个人成就

主要著作

1.《性别与法律: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法律出版社2007年出版,该书于2008年获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2011年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大数法则:社会问题的法理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科研项目

1.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理学视野下的性别问题研究”, 2004年立项,已完成。

2. 主持司法部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司法运作与面子文化研究”,2008年立项,进行中。

主要论文

(累计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CSSCI论文25篇。)

(一)重要期刊论文:

1.《性的公权控制》,《法学研究》2003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年第3期转摘;2004年5月获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对我国婚姻法原则的法理学思考》,《中国法学》2001年第6期。

3.《社会性别的法律建构及其批判》,《中国法学》2004年第6期。

4.《许霆案的民意:按照大数法则的分析》,《中外法学》2009年第1期。

5.《“范跑跑”事件的法理解读》,《法商研究》2008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2008年第4期转摘。

6.《优胜劣汰与优胜劣不汰》 ,《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7年第9期全文转载。

7.《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之批判》 ,《法商研究》2004 年第4期。

8.《问责规范的非法治化现象》,《法商研究》2010年第4期。

9.《“讨价还价”的背后》,《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

10.《“天价过路费案”对法律常识的偏离》,《法学》2011年第3期。

11.《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法学》2002年第10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3年第1期转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学政治及其它各科教与学》2003年第5期全文转载。

12.《社会交换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2期。

13.《面子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

14.《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原则及目标模式》 ,《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行政法学》2004年第6期全文转载;《行政法学精萃》(2005年卷)全文转载,高教社2005年版。

(二)其他主要论文

1.《集体利益的名义何以正当》(2009)

2.《司法判决与医学鉴定》(2009)

3.《法学与科学及逻辑的纠缠与甄别》(2008)

4.《流浪者的权利与国家权力》(2008)

5.《人民监督员制度正当性与有效性质疑》(2007)

6.《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行政权的法治关系》(2006)

7.《社会性别与法学研究》(2006)

8.《法律职业中的性别问题研究》(2006)

9.《诉讼调解与法治理念的悖论》(2006)

10.《解构婚姻的性别基础》(2004)

11.《基于性别的家庭暴力及其人权问题研究》(2003)

12.《论司法对违宪法律的审查》(2003)

13.《论回溯推理》(1994)

主要获奖

1.2019年获南京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

2.2019年获南京大学“魅力导师奖”;

3.2017年度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

4.2016年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5.2015年获中国法学会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

6.2015年获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7.2014年获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2012年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六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9.2011年获江苏省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10.2010年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11.2008年获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2.2004年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3.2004年获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4.2004年度入选苏州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5.2002年获苏州大学毕业生实习指导先进教师;

16.2001年获江苏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先进指导教师。

参考资料

周安平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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