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质概论 :理查德·坎蒂隆所著的书籍

更新时间:2024-09-21 22:09

《商业性质概论》是爱尔兰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创作的经济学著作,于1755年首次出版。

坎蒂隆在《商业性质概论》中阐述了经济体系之间的关系和运行的重要原理。他深入分析了生产交换的循环过程,指出其重点在于地主的货币支出。坎蒂隆认为,社会财富是农业中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及其必需品,财富来源于农业生产。他在农业领域中系统考察了农业产品如何经过流通而在社会各阶级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初步阐述了土地所有者的支出与国民生活的关系。他还论述了农业的优越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他对社会生产各部门内在联系进行了揭示,除了论述农业的重要之外,还提出了各产业部门之间保持经济协调的思想,并且对价值、货币、利息、工资、企业家等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的深入研究。

《商业性质概论》是理查德·坎蒂隆唯一的一部经济学著作,该书典型地反映出了坎蒂隆的重农思想,就其思想和理论内容而言是重农主义的重要先驱。这部著作对法国重农学派和英国经济学家的影响深远。

内容简介

《商业性质概论》一书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共十七章,论述以物质财富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经济横向的发展,亦即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层次,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人口划分的经济依据,以及在交换中包含着的产品价值决定的规律。

第一章开头指出“土地是所有财富由以产生的源泉或质料。人的劳动是生产它的形式:财富自身不是别的,只是维持生活、方便生活和使生活富裕的资料。”第一部分的各章都是围绕这一中心议题而展开的。第二章至第六章讨论了与土地耕种有关的村庄、集镇、城市和都市问题。理查德·坎蒂隆提出了“土地所有者阶级是一国所有阶级和居民生存和致富的基础”的论点。这一论点在第十二章中又得到进一步的阐述。随着市集、城市和都市的形成和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价值决定和市场价格变动的问题必然产生;在社会各阶级中,小业主、租地农场主和农业工人等等的收入如何决定的问题也必将出现,对这些问题的论述便构成了第七章至第十一章的主要内容。第十二章至第十六章进一步论证了第五章提出的论点,即土地耕种的产品如何成为整个社会的基础,怎样影响着这个社会的市场价格决定、商品交换的发展、人口的增减和财富的增长等。第十七章是相对独立的一章,论金属和货币特别是黄金和白银,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二部分共十章,讨论在产品交换中的货币流通规律,以及货币利息问题。

这一部分实际上是理查德·坎蒂隆的货币利息理论。其中第一至第八章着重阐述了货币流通量、货币流通速度与市场上的商品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第九至第十章研究利息问题,主要阐述了利息的来源和基础以及决定利息水平的因素。

第三部分共八章,论述对外贸易,以及由此涉及的货币制度和银行等有关问题。

第一章至第三章概括论述了对外贸易理论。第四、第五章研究金属货币的价值决定问题。第六至第八章讨论了有关银行及信用问题。

作品目录

导言

创作背景

理查德·坎蒂隆的主要经历在法国,所以他的经济学研究以法国为对象。尽管他以挣钱为生活的目标,却写出了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论著《商业性质概论》。

《商业性质概论》完稿于1730—1734年间,原稿用英文写作,坎蒂隆又译成法文。1934年坎蒂隆在伦敦寓所被杀害,由于被害时房屋被焚连同其英文原稿也一起被焚毁。法文手稿曾在重农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米拉波手中保存长达16年之久。1755年这部著作的法文版正式出版。

作品思想

1、财富和价值理论

《商业性质概论》提出了财富的定义,指出土地是所有财富由以产生的源泉或质料,人的劳动是生产它的形式。这就是说自然因素土地和人的劳动是共同创造财富的两个因素。这个定义相对于重商主义的财富即是金银的观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为使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提供了前提。

由于物品的生产离不开土地和劳动,理查德·坎蒂隆认为物品的价格或内在价值,在考虑到土地的丰度或产物以及劳动的质量的情况下,是衡量生产该物品所使用的土地和劳动的数量的尺度。这就是说,生产物品所使用的土地和劳动,是决定该物品内在价值的因素。坎蒂隆还以谷物为例分析了物品价格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关系。虽然谷物的真实价值等于生产这些谷物所使用的土地和劳动,但由于谷物有时过于充裕,有时过于稀缺,从而使谷物的市场价格有时低于、有时高于其内在价值,即造成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然而他认为,在组织完善的社会中,物品的市场价格不会过于偏离内在价值。理查德·坎蒂隆认为,不仅一般物品的价值由生产它的土地和劳动的数量来决定,金属的真实价值或内在价值同在金属生产中所使闲的土地和劳动成比例。而金属的市场价值,同别的商品和产品一样,根据需求状况,随着它们的充裕与稀缺程度而变化,有时高于、有时低于它们的内在价值。坎蒂隆把金银作为一般商品看待,这一点又是同重商主义的观点相对立的。

2、劳动价格理论

坎蒂隆认为物品的内在价值由土地和劳动决定,因为劳动者必须依靠土地产品维持生活,在劳动价值和土地价值之间,似乎能找到某种等价关系理查德·坎蒂隆分别不同情况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把一国君主和土地所有者以外的居民分为两个阶级:业主和受雇者。他认为,所有业主似乎都是靠不固定的工资为生,而其他人在能得到工资的情况下,则是靠固定的工资为生的。尽管他们的工作和地位可能非常不同。这里,所谓业主的工资,实际上是指资本家的利润,这种看法当然是不正确的。对于受雇者,坎蒂隆认为一个最低级成年奴隶的劳动的价值,至少应等于庄园主用于给他提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土地数量加上为把一个孩子抚养到能够劳动的年龄的土地数量的两倍。换句话说,一个最下等的奴隶的日常劳动,在价值上等于维持他的生活所需要的土地产品的两倍。这是因为,根据哈利博士的计算,当时有一半的孩子不到主7岁就夭折了,因而为了让一个孩子活到工作年龄就必须养两个孩子。而为了把两个孩子中的一个抚养成人或养到可以工作的年龄,需要有同养活一个成年奴隶一样多的土地。根据同样的道理,他认为一个自由劳动者的劳动,在价值上也应等于他维持生活所需的土地产品的两倍。更进一步,他认为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估价工匠的劳动,他们的劳动在价值上应等于他们所消费的土地产品的两倍。通过上述分析,理查德·坎蒂隆最后得出结论:一天的劳动的价值同土地的产品有关,任何东西的内在价值可以用在它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土地的数量以及劳动的数量来度量;换言之,它的内在价值可以用其产品将被分配给耕种它的人的土地的数量来度量。

3、货币理论

对于货币的研究是《商业性质概论》的重点之一,书中从不同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

首先,关于货币的起源和作用。坎蒂隆认为,在交换过程中,人们不得不寻找一种共同尺度,以衡量他们所希望交换的产品和商品的比例与价值,这种共同的尺度就是交换价值即货币。在历史上,诸如铁、铜,银、金等金属都曾充当过共同的价值尺度,但最后只有黄金和白银才得以固定充当货币。这是因为黄金和白银具有体积小、质量相同、易于运输,可分割、在分割时不会造成损失,易于保管、用它们制造的物品美丽而明亮、几乎可以无限期地使用等特性。因此,各国都使用黄金和白银作为货币或共同的价值尺度。他还进一步分析,由于黄金和白银具有同在它们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土地和劳动的数量成比例的价值,因此,从土地与劳动的角度看,必须在事实上和现实中同它所交换的物品相等,否则它就只有想象的价值。同当时流行的货币名目论相反,理查德·坎蒂隆坚持认为,金银不只具有想象的价值,而且必须具有内在真实价值,即生产金银时所耗费的土地和劳动的数量。

其次,关于货币流通量。威廉·配第曾假定当时流通中的货币量等于全部土地年产品的十分之一,但是他没有提出理由。坎蒂隆则通过分析,论证了配第的这一结论。他是这样来论述的:通常一个租地农场主必须产生三份地租,即付给土地所有者的主要的和真正的地租;他用于维持自身以及雇来耕种土地的那些人和马匹的生存的地租,应归他所有从而使他的经营有利可图的地租。从这里可以看出,真正能够称作地租的只有第一份,它必须以货币的形式付给地主。因此,从价值来说,这部分地租等于全部土地年产品的三分之一,而流通中的货币,根据假定等于土地所有者所有地租的三分之一。所以他得出结论:在一国流通中的货币,其价值等于全部土地年产品的九分之一。再次,关于货币流通速度。理查德·坎蒂隆提出,在考察流通中的货币量时,还必须考虑到货币流通速度,而影响一国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是复杂多变的。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直接影响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这里坎蒂隆所说的货币仅指金属货币,因此他论述的只是金属货币的流通规律。

最后,在货币流通量和商品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坎蒂隆是早期货币数量论的完整的表达者。与其他货币数量论者不同,他认为货币和商品在进入流通前本身具有价值。他还认为,贵金属矿藏的开发、外国提供的补贴、外国人家庭的移居、外交使节和旅游者的驻留和经常性的年度贸易顺差都会导致一国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增加。不论是哪一种原因引起的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增加,都会引起商品价格的上涨。如果流通货币量的增加由银金矿的开采而引起,则金银矿的所有者、企业主、矿主和所有工人的收入将有增加,从而使其按一定比例增加开支,对商品的需求增加,最终导致一切物品价格都普遍上涨。如果流通货币量的增加由对外贸易的顺差所引起,则该国一切从事与对外贸易有关的商人、业主的收入将有增加,并使为外国人提供商品的大批工匠和工人得到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从而最终引起消费的增加和物价的上涨。但理查德·坎蒂隆认为,在流通货币量的增加和物价上涨的水平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比例关系,不是说货币数量增加一倍,商品的价格就必然上涨一倍。坎蒂隆的上述分析对后来货币数量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资产阶级货币理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4、利息理论

在坎蒂隆之前的经济学家大多认为利息是同地租联系在一起的,是由地租派生出来的。坎蒂隆则将利息与利润联系起来考察,并且认为利润是利息的基础。他认为,货币所有者所以把钱款贷放给借款人,是因为他预期借款人将会有一笔很高的利润,这一利润同借款人的需要和放款者的担心与贪欲成比例。理查德·坎蒂隆认为这就是利息的来源。他进而认为,利息就是以业主所能得到的利润为基础的。其次,在一国利息率水平的决定问题上,之前流行的观点认为,一国中货币数量的增加将压低该国的利息率,因为在货币充裕的时候借钱比较容易。坎蒂隆认为这一论点并非永远是正确的。因为一国中货币的充裕与稀缺永远会提高或降低交易之中的一切东西的价格,而不一定与利息率有什么必然联系。他认为,一国利息率的高低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业主数目增加,预期他们能够取得较高的利润,贵族和土地所有者等人的巨大的开支,从国外进口一切物品等等。他反对国家人为地规定利息率,提出如果君主希望通过法律来调节现行利息率,这一调节必须以最高等级或大致相当于此的现行市场利息率为基础,否则法律就不会有效力。他认为法律的限制只能增加交易的困难,从而提高而不是压低利息率。这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自由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

5、重视农业的思想

《商业性质概论》一书实际上更多地在论述农业问题,特别是与土地耕种有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关于农业的重要思想。

首先,许多富有的地主生活在同一个地方,这种聚集就构成所谓的城市。一个国家的所有阶级和居民,其生存都要依靠土地所有者的开支。因此,城市的大小必须同生活在那里的地主数目,或更确切地说,同属于他们的已作扣除的土地产品成比例。

其次,理查德·坎蒂隆提出一个国家的所有阶级和个人都是依靠土地所有者维持生活和致富的。因为一国居民的生活资料不是来自租地农场主保留的三分之二,就是来自剩余交给地主的三分之一,总之,是来自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因此,他认为在一种经济制度中,有权处置地产资本的是土地所有者,是他们推动着整个经济,使之向最有利的方向发展。

再次,土地所有者的爱好、时尚和生活方式决定一国中土地的使用并造成一切物品的市场价格的变化。他认为,国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变化,主要是由支配着三分之一土地产品的土地所有者造成的。雇佣工人和手工业者由于其收入微薄,一般很少改变其生活力式,因而需求不变,更谈不上对市场价格发生影响。如果一个土地所有者想大大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想减少家庭仆役数目而增加他的马匹数目,这样就会改变他的土地利用,即本来用于养活这些居民的一部分土地将被改成草场以饲养新的马匹。他一旦那样改变生活方式,相对于居民的需求来说,谷物就会变得太多,于是谷物将会降价而干草将会涨价。理查德·坎蒂隆因此得出结论:土地所有者的爱好和时尚就是这样地决定了土地的使用和需求的变化,而后者又导致了市场价格的变动。

最后,土地所有者的兴趣、时尚和生活方式,还决定一个国家人口数量的变化。坎蒂隆认为,一个国家的居民人数取决于分配给他们的用来维持生活的资料。由于这种生活资料决定于土地耕种的方法,而这种方法又主要取决于土地所有者的趣味、兴致和生活方式,所以人口的增减也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他进一步提出,如果所有土地都用于为人提供简单的食物,那么,人类的数目就将以某种方式增加到土地所能供养的那个限度;如果人类拥有无限的生活资料,他们就会像仓里的老鼠那样迅速地繁殖起来。

6、对外贸易理论

对外贸易理论反映了理查德·坎蒂隆作为由重商主义向古典政治经济学过渡时期的经济学家的特点。他一方面认为,一国的劳动愈多,该国就自然地被尊奉为富有,因而他着重论述了农业劳动或土地耕种对一国经济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论述对外贸易时他又提出,对于一国实力的兴衰来说,最重要的贸易是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在政治上并不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至关重要的是,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保持对外贸易的盈余。他对与外贸有关的银行、信用、汇兑和金融投机的分析,还是达到了当时最高的水平。

作品影响

《商业性质概论》在经济学说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一方面,它是在政治经济学形成过程中,在亚当·斯密之前对该学科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第一次系统全面论述;另一方面,它对以后许多经济学家都产生过影响,特别是祛国重农学派和英国经济学家受影响最大。就其思想和理论内容而言,它是重农主义的重要先驱。

作品评价

英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杰文斯:《商业性质概论》是政治经济学的摇篮,它比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一本书都更有资格被称为“关于经济学的第一篇论文”。

英国经济史学家埃里克·罗尔:《商业性质概论》是《国富论》出版以前关于经济原理的最系统的著作。

出版信息

《商业性质概论》于1755年在巴黎以法文出版,这是该书第一次正式出版;英译本根据1755年出版的法文版由亨利·希格斯译出,于1931年在英国出版;中译本由余永定区、徐寿冠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

作者简介

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是一位英国富商。他原籍爱尔兰,1716年迁居法国,在巴黎从事银行和贸易业务。由于他的精干和努力,在很短的时间里银行业务发展很快,并且成为约翰·罗的一个主要竞争对手。1719年法国“罗氏制度”实施过程中,坎蒂隆利用他熟悉的银行信用知识趁机大赚了一笔,并从此退出该行业,与人合办了一家普通的公司。此后他移居荷兰,继而定居伦敦。1734年,坎蒂隆在伦敦阿尔比马尔大街的寓所被人谋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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