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11:44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曾是商务部组成部门。2014年4月,商务部原公平贸易局职能与原产业损害调查局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职责合并,新组建贸易救济调查局。

主要职能

1.拟订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部门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及对外事务;负责相关进口案件的受理、立案、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负责倾销、补贴和保障措施进口数量增长的调查和裁决;以商务部名义拟订和发布相关公告并监督实施、跟踪评估;负责与承诺协议 相关的磋商、谈判,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

3.调查并分析各国(地区)的贸易及投资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对涉及我国的歧视性贸易壁垒和措施进行相关磋商、谈判并开展应对工作。

4.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我出口应诉机制。

5.跟踪和分析进出口产品有关情况,建立并完善全球贸易投资壁垒调查及预警网络和机制,定期发布国别(地区)贸易投资环境调查报告。

6.指导和协调国内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宣传、培训、咨询。

7.协调相关部门拟订多双边贸易协定谈判中与贸易救济措施有关内容的中方立场,负责相关谈判;负责世贸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协议下的多双边磋商;负责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多双边交流与合作。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下设12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规则处、立案处、进口调查一处、进口调查二处、进口调查三处、复审处、出口地区一处、出口地区二处、出口地区三处、出口地区四处、壁垒调查处。

参考资料

领导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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