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15:31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f Sichuan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是四川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从1979年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共77人。现有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69人。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采用电子表决方式过半数赞成通过。

领导信息

2021年2月2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黄新初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人大网.2022-07-27

黄新初辞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川观新闻.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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