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11:18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省商务厅的反垄断相关职责,省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同时,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作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单设的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设立背景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省工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等责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承担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三)对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四)指导局直属单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直属机构

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电、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机要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目标管理、政务宣传、政务信息和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职责任务

1.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

2.承担局领导决定事项、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其他应办理事项的督办和落实工作;组织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3.承担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以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秘书、会务等事务工作。

4.承担局发文、局会签文的核稿、登记编号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5.承担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系统保密工作。

6.承担局收阅文件、机要文件和资料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清退、保管和销毁工作。

7.承担省政府对省局、省局对市(州)工商局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实施全局的政务及新闻宣传计划,统一政务及新闻宣传口径,确定宣传重点,指导协调全系统的政务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9.组织、指导全系统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工作。

10.承担综合性调研及政务信息工作。

11.指导全系统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综合性统计工作,承担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统计和提供统计服务。

12.负责制定、督促、落实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局文书档案,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指导全系统文书档案管理。

13.承担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和电子文档的管理工作。

14.承担局机关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交的信访案件,报送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全系统信访工作。

15.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接待工作和协调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全系统行政管理工作。

16.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机关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办公设备和车辆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办公设备和车辆等档案资料;配合计划财务处研究制定全系统车辆装备计划。

17.指导中国工商报四川记者站的工作。

18.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局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督促、检查全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19.负责局机关车辆统筹和协调工作。

20.承担工商行政管理大事记编工作。

21.管理本室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2楼

法规处

一、主要职能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省局办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工作。

二、职责任务

1.拟订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

2.协调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制业务工作。

3.审核、论证省局各业务处室草拟的行政法规、规章,提出审核、论证意见。指导、协调省局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州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4.承办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听证工作,协调处理本局行政执法中争议的问题,指导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

5.承办本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承担或参与本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受理本局的行政赔偿申诉。指导全系统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6.指导全系统的法制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复议、应诉、赔偿等工作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负责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10.负责牵头会同有关处室研究拟定全系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11.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9楼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

一、主要职能

拟订有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承担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大要案、跨省市案件和典型案件;组织、协调监督全省工商系统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工作;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办案经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罚没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统办案装备的配备工作。

二、职责任务

1.拟订有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反垄断案件的执法工作,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3.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开展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处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开展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

7.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大要案件、跨省市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开展相关专项执法工作。

9.指导、协调本系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反假币”工作。

10.协助法规处做好下级局查处案件的复议工作;承担本系统查处案件的评查工作。

11.承担或组织本局执法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

12.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款的解缴及系统的办案装备配备工作。

13.承担本系统有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4.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9楼

直销监督管理处

一、主要职能

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二、职责任务

1.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

3.承担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4.组织、指导全系统开展禁止传销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7.负责对直销(申牌)企业的行政指导、服务和信息报备工作。

8.协同商务部门办理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等相关工作。

9.协助法规处做好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10.组织、指导本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传销警示、提示工作。

11.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9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一、主要职能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

二、职责任务

1.拟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指导、查处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4.组织、指导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5.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组织、指导全省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7.负责12315网络体系建设。

8.负责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10.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7楼

市场规范管理处

一、主要职能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和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管辖权限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二、职责任务

(1)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动开展诚信市场创建工作。

(3)组织、指导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及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4)组织、指导系统开展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规范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地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指导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6)依法负责旅游市场规范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拟定相关具体措施、办法。

(7)组织指导系统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棉花、蚕茧、野生动植物、地图、文物、集邮等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8)组织指导系统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市场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9)承担市场规范管理业务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10)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118号6楼

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

一、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规范、监管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网络商品、服务交易市场和其他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开展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的网络监测与巡查工作。

二、职责任务

(1)研究拟定规范、监管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分析、研究网络市场发展和监管中的问题,拟定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和完善网络交易监管的政策建议及措施。

(3)组织、指导开展对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其他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的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打击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非法主体网站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在线监督与检查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和专项整治工作。

(6)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监管技术应用工作;指导、规范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7)组织、指导系统开展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规则体系建设工作。

(8)组织、协调跨区域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9)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统计报表及数据分析工作,编制、发布网络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10)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118号6楼

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

一、主要职责

拟订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承担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二、职责任务

1.参与省政府市场主体准入政策的研究、制定。

2.研究拟订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系统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4.研究拟订规范管理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管理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的会商、协调工作;负责动态编制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5.研究拟订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试点工作。

6.承担牵头组织协调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规划、建设管理。

7.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8.承担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数据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9.承担企业统计表格的季报、年报及有关统计的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

10.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处)

一、主要职责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含港、澳、台地区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下同)、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负责指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任务

1.研究拟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研究拟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监管制度,指导开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及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以及异常经营状态的管理工作。

3.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和证照管理有关工作。

4.研究拟订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

5.负责建立维护小微企业名录,推动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调查研究小微企业创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系统鼓励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经验。拟订相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系统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7.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承担个体私营经济统计报表的综合分析工作。

8.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

9.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0.承担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该项工作具体由非常设机构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11.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4楼

企业监督管理处(信用信息管理处)

一、主要职能

拟订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对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牵头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集和整合成员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组织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建设和资源共联共享;承担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职责任务

(1)研究拟订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条例、规章制度草案及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及年度报告工作。

(3)研究拟订企业信息公示、信息抽查、信用监管、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4)承担与其他部门及有关方面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及建立实施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的协调联系工作。

(5)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企业信息公示、信息抽查、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工作。

(6)组织、指导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指导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管理工作。

(7)承担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协调、监督、检查公示系统业务数据、信息的维护工作。

(8)承担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公示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大数据的研究与利用工作。

(9)牵头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征集和整合成员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组织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建设和资源共联共享。

(10)承担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118号5楼

广告监督管理处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核发、年检省属媒体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指导系统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和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职责任务

1.研究拟订全省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2.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系统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直属分局(行政审批处)核发省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和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并检查其广告经营资格;指导全系统《广告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5.指导直属分局(行政审批处)审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和烟草广告。

6.负责对广告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新闻媒介广告发布进行监测、监管。

7.指导、协调全系统广告案件查办工作,查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

8.组织、指导全省广告专项检查工作。

9.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广告行业组织、省广告协会的工作。

10.负责全省广告监督管理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11.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8楼

合同监督管理处

一、主要职能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系统的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合同信用建设;制定、发布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重大合同履约备案;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拍卖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职责任务

1.研究提出合同行政监管有关立法、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发布和推行有关合同示范文本;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3.组织、指导重大合同备案工作。

4.指导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5.组织、实施合同行政指导、行政监管工作。

6.组织查处合同欺诈及其他违法合同行为。

7.指导全系统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全系统拍卖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全系统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开展合同信用建设。

11.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2.承担全省合同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拍卖行为、动产抵押登记、“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合同帮农业务的统计管理工作。

13.指导省企业信用协会的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1楼

计划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

建立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系统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系统执法装备标准、执法执勤用车及工商制服配备管理办法;组织系统财务决算会审工作。

二、职责任务

1.建立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省局各单位会计核算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起草财务分析报告工作。

4.负责组织年度部门预算申报、核拨、调整等执行工作。

5.负责银行账户、公务卡、票据管理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指导、监督省局各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等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对省局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收支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组织罚没、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的收缴、核对管理工作。

10.会同相关处室研究拟订政府采购计划,参与政府采购工作。

11.负责组织对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系统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安排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12.配合、协商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系统执法装备标准、执法执勤用车及工商制服配备管理办法。

13.负责组织系统财务决算会审工作。

14.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年审及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15.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1楼

人事处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事项;指导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的工作。

二、职责任务

1.研究拟订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指导直属单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

2.承担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管理工作。

3.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工资、福利等制度、标准、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基金总额变动汇总申报、人员工资变动申报、直属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作。

4.指导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省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申报工作。

5.承担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公务员公招、事业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办理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

6.承办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调配、任免、交流、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以及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事项。

7.承办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调动、辞职、辞退、退休和出国(境)工作。

8.负责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工作;承担本系统表彰先进的组织工作。

9.负责制订系统、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教育经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指导本系统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11.承担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审和人事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12.承担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指导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的工作。

14.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4楼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和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职责任务

1.研究制定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3.负责掌握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4.负责离退休人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

5.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6.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7.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7楼

机关党委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负责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省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任务

机关党委设置办公室,与局直属机关工会、局直属机关团委、局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四块牌子”。

1.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学习,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工作,落实局党组的决议,完成党组交办的任务。

2.掌握党员思想动态,结合当前任务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配备提出意见,督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改造或调整。

4.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定期考核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了解基层组织工作情况。

6.定期检查、通报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并参加各党支部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7.监督、检查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8.受理党员申诉、控告、检举,处理党员违纪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9.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统计、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

10.按规定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学习。

11.协助人事处做好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工作。

12.负责省局机关统战工作。

13.制定并组织实施群众工作计划。

14.负责省局机关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反映其思想状况和意见建议。

15.负责省局机关工会、直属机关团委、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16.负责组织全局性文体活动。

17.管理本室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4楼

省纪委监察厅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主要职能:

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委派对本系统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遵守维护党章、党内法规以及重大政策、重大纪律、重要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4楼

注册分局(行政审批处)

一、主要职责 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集中承担冠“四川(省)”企业名称核准、省本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以及股权出质的登记工作;承担省本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工作;承担省本级企业注册等信息数据的录入、分析和汇总工作。二、职责任务 1.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 2.指导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统一窗口政务服务指南、示范文本及相关服务工作。 3.承担全省冠用和使用“四川省”、“四川省”字样的企业名称核准。承担省本级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以及股权出质的登记注册工作。 4.承担省本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5.承担省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备案等信息的录入、推送、汇总和分析工作。 6.协助人民法院做好相关执行工作。 7.管理本分局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局长:郭清 副局长:唐波熊世俊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

一、主要职责

承担省本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省本级企业的经济违法行为;对省本级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省本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省本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推动省本级登记企业的合同信用建设;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省本级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职责任务

1.承担省本级企业的登记注册行为、经营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查处省本级企业的经济违法行为。

3.指导省本级企业公示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工作,开展省本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4.承担省本级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建立、管理省本级登记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库。

5.承担省本级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公示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大数据的研究与利用工作。

6.承担省本级登记企业的合同信用监管、拍卖活动备案工作。

7.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省本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8.管理本分局行政事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分局

主要职能:

负责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及争议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推荐驰名商标管理;负责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我省的具体实施;负责商标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8楼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

主要职能:

承担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和研究全省工商行政执法机构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经济检查;查处在省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济违法案件,查办或协调组织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交办案件、跨省案件和省内跨地区大要案件,承办省级有关部门移送应由工商局查处的案件;参与省级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4楼

事业单位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系统内国家公务员及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39号

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省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后勤保障和对外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

经济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和升级、省属企业登记档案的管理和查询。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10楼

商标广告设计研究所

主要职责:负责商标广告设计的研究,为商标国内外注册、续展、变更、转让、商标异议、争议、答辩等商标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512室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主要职责: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2号楼4楼

四川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主要职责: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2号楼5楼

中国工商报四川记者站

主要职责:负责《中国工商报》在四川的新闻宣传和组稿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2号楼2楼

甘孜藏族自治州工商局

工商局

参考资料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安办正式挂牌.川观新闻.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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