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更新时间:2024-09-21 15:19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机构职责

(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三)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六)与地方统计暨普查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调查总队机关人事、财务工作,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人事、财务工作。

(八)负责调查总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下属各级调查队纪检监察工作。

(九)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十)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十一)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渊源

2006年3月22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济南南郊宾馆俱乐部礼堂隆重举行。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与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共同为山东调查总队揭牌。李德水同志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廷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可华、省政协副主席王宗廉出席了会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主任谢鸿光宣读了关于成立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的决定,省统计局局长杜昌祚致贺辞,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总队长宋志申致欢迎词。大会暨揭牌仪式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韩金峰主持。

参考资料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主要职责.国家统计局.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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