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克法案 :塔克法案

更新时间:2024-09-20 17:18

《塔克法案》(英语:Tucker Act,1887年3月3日通过,24 Stat. 505,美国法典第28编 § 第1491节),是美国政府放弃特定案件中主权豁免权利的法案。该法案分为两个部分:“大”塔克法案适用于诉讼标的额超过一万美元的案件,由美国联邦索赔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而“小”塔克法案(美国法典第28编 § 第1346节)规定了对于诉讼标的额低于一万美元的案件,给予权利申诉法院与联邦地区法院共同管辖权。该法案得名于弗吉尼亚联邦众议员约翰·伦道夫·塔克(John Randolph Tucker)。

法案内容

《塔克法案》允许针对政府提起的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宪法规定的财产征收补偿以及税收退款等。这些诉讼可能涉及已确定或未确定金额的损害赔偿。然而,《塔克法案》明确排除了因政府行为导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诉讼。此外,该法案赋予了美国联邦索赔法院对政府合同违约及寻求合同调整的案件的管辖权。尽管政府作为合同方时其主权豁免权受到限制,但在履行其主权职责时,政府仍享有豁免权。最高法院在Burr v. FHA一案中指出,国会可以设立具有“起诉并被起诉”权限的机构,这些机构可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被起诉,如同私人实体一样,只要判决款项来自机构预算而非国库。支付判决款项的方式取决于国会的意图。《塔克法案》本身并不创造任何实质性的权利,而是必须与其他授权支付金钱的法律相结合,如最高法院在United States v. Testan一案中所解释的那样。

Wunderlich法案

在United States v. Wunderlich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采购机构可以通过合同条款使自己的决定成为最终裁决,除非涉及到欺诈问题。这一结果引起了国会的关注,随后通过了Wunderlich法案来推翻这一裁决。根据该法案的规定,董事会的决定不得在法律问题上被视为最终裁决,但在事实问题上,如果证据充分且非任意或不合理,那么董事会的决定应被视为最终裁决。这使得法院恢复了重要的角色。最初,法院在接受董事会记录之外的新证词后,会审查董事会的发现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并将其与新证词进行比较。然而,在United States v. Carlo Bianchi \u0026 Co.一案中,最高法院解释说,法院只能在争议条款案件中发挥上诉职能。法院可以将案件发回董事会以获取更多证词,但不能自行收集证词或作出事实认定。在此期间,法院除了常任法官外,还包括被称为“专员”的人员,后来称为“审判法官”,统称“审判分庭”。由于Bianchi的裁决似乎剥夺了专员在大多数合同争议条款案件中的作用,因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收集证词和事实认定,因此法官们不愿意取消他们。于是找到了一种方法来利用他们。规则进行了修改,仅限于Wunderlich案件,Ct. Cl. Rule 163(b),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应提交动议请求简易判决,这些动议将被转交给专员提供咨询意见或推荐意见。由于Bianchi的裁决,没有事实问题需要审理。专员通常审查记录,接受简报,并听取口头辩论。在其他不是Wunderlich案件的情况下,交叉动议请求简易判决直接由常任法官处理,专员不参与其中。在Wunderlich案件中,专员的建议意见如果不被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会考虑例外情况,口头辩论和新的简报由常任法官审议。

历史沿革

《塔克法案》是以弗吉尼亚联邦众议员约翰·伦道夫·塔克(John Randolph Tucker)的名字命名的,他提出了这项法案,作为当时正在由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的四项竞争性政府索赔措施的替代方案。

参考资料

法律论文:浅谈法律英语翻译中模因论的作用.听力课堂.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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