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

更新时间:2024-09-21 02:48

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经高考和中考选优录取的,在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接受了全日制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统称。毕业后由省市人事厅(局)发放就业报到派遣证,具有干部身份,迁转户粮档案关系。

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大学生和中专生。此处“大学生”包括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此处不包括高职生)。此处“中专生”不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学等毕业生。

详细信息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招考人员时,凡要求统招大学本专科或中专学历的,一般都是用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因为同一单位的不同职能部门对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是不同的,有大学专科、本科,也有中专学历的。

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3〕3号文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自1994年以后,安置计划逐年减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国大体至2000年全面完成。

省市人民政府下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简称毕办),又称“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曾称“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归口省市人事厅局管理,负责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制订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

关于网友近期反映教育招生就业体制转型期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说明.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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