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01:1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直属机构。

机构职责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天津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制定并实施天津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结果。

(五)负责制定并实施天津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天津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等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负责制定并实施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当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管理、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接待、后勤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标准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处。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指导、监督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医疗保险业务。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组织实施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

(四)医药服务管理处。拟订并实施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拟订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等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基金监管处。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内部审计、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筹医疗保障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负责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的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牵头本系统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

(七)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08-03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法定职责.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2-08-03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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