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23:25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武清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主要职责

1、执行天津市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武清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

区政府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科技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人事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建设委

城市管理

交通局

区水务局

区教育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退役军人局

区应急局

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国资委

区体育局

统计暨普查局

区医保局

区信访办

区国动办

区合作交流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区湿地管委会

获得荣誉

2020年7月,被评为天津市2017至2019年度绿化工作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2023-03-04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天津市2017至2019年度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_.天津市.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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