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局候领 :邮局开办的邮件、汇款业务

更新时间:2024-09-20 14:25

为便利住址流动或住址尚未确定的用户接收邮件、汇款,邮局开办了存局候领邮件、汇款业务。

存局候领

邮局开办了存局候领邮件、汇款业务。

存局侯领邮件汇款的处理

一、存局候领业务

二、存局候领业务的范围

各类邮件、汇款都可以要求办理存局候领。存局候领的邮件、汇款应于封面上(包件并于相关包裹详情单上,汇款在相关汇款通知或电汇汇款单上)写明收件(收款)人的姓名,指定存留的邮局名称和寄件(汇款)人的地址、姓名,并注明“存局候领”或“某某邮局存局候领”字样。

三、存局候领邮件、汇款可以申请由所存之局改寄他地邮局候领,按规定收取改寄、改汇费的、应照纳。但存局候领邮件、汇款不得改存于同地另一邮局候领。写明收件(收款)人地址姓名的邮件、汇款不得要求在同地改为存局候领,但可以改寄他址邮局存局候领。

四、注明“存局候领”邮件、汇款,收寄(汇)时验明书写符合规定(如相关邮件、汇款通知上未注明“存局候领”字样,应予加注或加盖“存局候领”戳记)后,即按一般规定手续、发往寄件人指定的存局候领局。给据邮件、汇套封发时,应在相关封发清单备注栏加注“存”字。

五、收寄存局候领邮件、汇款时,除按相关邮件一般规定办理外,还应办理下列事项:

验视封面书写是否符合存局候领邮件、汇款的规定。如收件人姓名不完全或使用暗号的,不予收寄。已书明收件人详细地址的邮件,不可以要求存局候领。如自行投入信箱、信筒的应退还寄件人,无法退回的作无着邮件处理。

邮费除按所寄邮件、汇款本身应纳各项资费外,投交时由投递局另收存局候领手续费,函件和汇款存局候领手续费每件1.00元;包裹每件3.00元。

六、存局候领邮件、汇款的处理:

接到存局候领邮件、汇款后,应按规定交由相关营业窗口存局候领。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为确保妥投,存局候领邮件、汇款不允许代领。

不论何种邮件或汇款,都应凭收件(收款)人身份证件投交,平常邮件凭身份证投交,不用收件人签收。给据邮件和汇款通知单都要凭身份证并批注证件节目和收件人签收投交。

为了便于收件(收款)人及时领取存局候领邮件、汇款通知,各投递局可将收到的存局候领邮件、汇款通知登列一览表或书写黑板公布:公布节目有邮件种类;到达日期;收件人姓名。不可将寄件(汇款)人地址、姓名公布,也不可将邮件、汇款通知单悬挂招领。

存局候领邮件保管期为一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法投递邮件处理。

存局候领的函件、汇款在保管期内领取的,不收取逾期保管费;包裹按各省规定时间执行,超过规定时间的,按天计收逾期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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