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23:52

1981年7月湖北省孝感地区人大联络组成立,它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地委的领导下,负责省人大常委会与孝感地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上下之间的联系,指导县(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1984年7月孝感地区人大联络组更名为湖北省孝感地区人大联络处,1992年6月孝感地区人大联络处改为联络组办公室。

孝感市简介

1981年7月湖北省孝感地区人大联络组成立,它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地委的领导下,负责省人大常委会与孝感地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上下之间的联系,指导县(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1984年7月孝感地区人大联络组更名为湖北省孝感地区人大联络处,1992年6月孝感地区人大联络处改为联络组办公室。

1993年4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地区设立地级孝感市,同时撤销原县级孝感市,建立县级孝南区孝昌县。同年6月经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成立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11月15日至18日孝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首届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人员。孝感市人大常委会是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每届任期五年。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由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孝南区和解放军8个代表团组成。

组织职能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孝感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孝感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预算以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选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孝感市出席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市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宪法、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组织职权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孝感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决定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代理人选;根据市长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补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孝感市地方的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人大简介.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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