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

更新时间:2024-09-21 12:26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人事调整

2021年9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召开第十一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八次执委(扩大)会议,选举王君兰为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刘祎、李东梅为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替补常委5名、执委28名。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妇联领导对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秘书事物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内外宾的接待和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组织联络部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培训等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各行业妇女组织;负责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妇联与各行业妇女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

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全区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文化建设;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

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全区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西部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导各地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

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部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实施工作;指导、推动地市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儿童工作部

贯彻和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开展女童工作、促进女童发展;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和纪检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为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所属不定级别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各类有益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承担妇女文化知识及技能培训;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家庭教育、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负责组织妇女儿童等社会团体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完成自治区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职能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代表妇女儿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我区有关妇女儿童法规的制定;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扩大与社会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络;争取和接受执行内外援项目;加强调查研究和妇女儿童问题理论研讨。

参考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2 年部门预算.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2-08-11

自治区妇联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澎湃新闻.2021-09-12

简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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